2013年 第2期
發布時間:2014-02-27 00:00 來源:政協深圳市福田區委員會
編者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給福田政協進一步深化改革吹來了強勁的東風。近日,區政協出臺了《福田區政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暫行辦法》。為此,我們對福田社情民意內部刊物進行了整改,使其更加貼近基層,反映民意。
本期主要刊登來自基層的、反映基層社區管理和居民呼聲的建議,供領導及有關部門參考。
規范社區管理,加強社區建設
當前,社區建設與管理問題已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和諧社區建設思路是城市基層組織建設、社區服務、城市改革實踐的新探索。如何加強社區建設與管理,創建和諧社區,成為各級黨委、政府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根據我轄區社區建設的現狀,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抓好城市社區建設,加強社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社區基礎配套設施主要包括社區的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環衛和部分排水、供氣等城市配套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這些設施與社區居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其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其中,公共服務設施要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期投入使用。要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把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各類規劃,統籌考慮、分步實施。在社區發展規劃編制時,要統籌安排與社區人口規模相適應的社區服務中心的建設用地,并與社區外圍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相銜接。要合理組織社區交通網絡,減少交通環境的混亂交雜。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審批社區規劃方案時,要廣泛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設,并及時將規劃審批結果予以公示,并通報給所在街道辦事處以便監督建設單位按規劃建設。
二、完善社區服務體系,拓寬社區服務領域,滿足居民群眾生活需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呈現出多層次、多樣化的特點。服務居民、造福居民始終是和諧社區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充分發揮行政力量、市場力量、志愿互助力量的作用,進一步形成政府公共服務、居民志愿互助服務、市場提供服務相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一是繼續推進已開展的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治安、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教育、體育、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公共服務,并通過加強規范管理,在服務質量上要有所提高,二是鼓勵各類組織、單位和個人在社區興辦購物、餐飲、醫療、維修、廢舊物資回收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網點,并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大力發展家政、物業管理、居家養老、職業介紹、政策信息咨詢等社區便民服務業,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加速推進社區服務市場化、實體化、社會化進程。
三、強化共駐共建,廣泛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和諧社區創建不能單靠政府和社區唱獨角戲,還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同臺演出,共駐共建。一是采取多種形式繼續廣泛深入地宣傳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和相關要求,形成“人人關心社區建設、人人支持社區建設、人人參與社區建設”的社會氛圍;二是要發揮居民在建設和諧社區中的主體作用,樹立居民是和諧社區建設主體的意識,開展內容豐富的各種社區服務活動,加強與居民的聯系,同時社區干部要經常走訪居民,通過與居民聯系交流,提高居民對社區工作的認知度,增強參與意識。三是駐社區單位應堅持與社區共駐共建,資源共享的原則,并根據自身條件,以公益性原則與社區簽訂資源共享協議,主動將內部生活服務設施、體育活動場所、文化娛樂設施等向社區居民開放,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整合、共享,營造“共駐社區、共駐和諧家園”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主要是解決當前社區干部專業素質偏低,能力不強的問題,要用科學合理的選人、用人、培訓、考核機制來提高社區干部的整體素質。一是建立選拔任用機制,嚴格規范社區工作者的“入口”,構建民主開放的考試錄用機制。二是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根據社區實際工作需要,依托區委黨校建立社區工作者培訓基地,培訓按需施教,學以致用。既要抓社區干部的政策理論培訓,又要抓有關法律、法規、社區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依法辦事、組織策劃、溝通協調、語言文字表達、調解處理矛盾等能力。三是制定考核約束機制。每年組織一次綜合考評,對于有創新思維、工作表現好、成績突出的優秀社區工作者進行廣泛宣傳,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對于不稱職的社區工作者,實行優勝劣汰,暢通“出口”,形成動力與壓力并存、激勵與約束相聯的考評體系。
(福保街道委員聯絡室 邊江)
我市實施低保制度“三現象”亟需關注
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深圳市自2008年起制定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確保關注民生,實現政策惠民。從目前低保申請情況看,以下現象應引起關注:(一)申請群體呈多樣化、年輕化。低保申請者由以往的老弱病殘逐漸轉為45歲以下且身體健康的人員,這些人一般先辦理失業,然后立即申請低保,有的人剛剛積分入戶就申請低保。如我街道登記在冊的低保、低邊戶共70戶,其中成員身體健康、45歲以下(含45歲)即申請失業、領取低保金的有16戶,存在用公共資源救助懶人的不合理現象。(二)審查權限不足,信息核查單一。由于民政部門權限不足,目前依據電話和上戶等方式核查申請者的家庭狀況,對于房屋、汽車、工資存款等家庭收入以及個人就業真實信息、貸款等,難以做到有效核實。有的申請低保人員穿金戴銀、轎車接送,明顯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但卻因無法核實其真實財產,不能拒絕其申請。(三)人戶分離管理,影響制度落實。有不少低保戶離開戶籍所在地,在其他地區工作、買房居住,但低保金仍由戶籍所在區發放。人戶分離的情況,造成戶籍所在民政局難以及時掌握低保戶情況,影響主管部門對這些低保群體的日常管理。
建議:一是對不同低保對象施以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于有勞動能力、高學歷的低收入群體,通過鼓勵創業就業、改變補貼方式,激勵他們積極增收,強化工作激勵;二是增強低保戶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或委托審查的權利,保證低保申請情況的真實有效。例如有權要求銀行提供存款、理財情況,有效核實資金情況;通過車管所查詢車輛持有情況,進一步了解申請者家庭情況。三是建立本市低保共享信息系統,方便戶籍地開展跨地區的核查和管理,便于有關部門和周圍群眾進行聯網監督。四是建立懲罰機制,引導誠信申報。可借鑒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有關辦法,申請對象涉嫌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申請的,經調查核實后,主管部門要對其不良行為予以記載、公示,列入誠信黑名單,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低保及相關福利、處以罰款、終身不再受理低保申請等處罰。
(華強北街道委員聯絡室)
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亟需政策指引和保障
去年以來,我市基層社區管理服務體制改革創新態度積極,敢闖敢試,先后涌現出多種改革嘗試,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爭議和困惑,主要集中在怎樣加強基層黨的領導、怎樣擴大基層社區民主自治、怎樣引入社會組織等方面,其中有些爭論和爭議很尖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層社區工作人員的思想波動,甚至出現一些群訪跡象和苗頭,影響社區體制改革共識的凝聚和基層的團結穩定。
建議:一是市、區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指導和指引,使基層改革不偏軌、不激進、不折騰,有一個明確的大方向;二是抓緊出臺基層改革創新的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實施步驟和相關措施,引領基層改革在組織建設方面更加強化,保證黨的絕對領導;三是通過制度性措施,保證基層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有序地進行,維護社區的團結穩定,也避免新的遺留問題的產生。
(香蜜湖街道委員聯絡室 郭智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