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相關評選活動的公告
為完善志愿服務激勵機制,弘揚志愿文化,傳承志愿服務精神,推進福田志愿服務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決定設立志愿服務“金紅樹獎”作為我會志愿者(義工)的最高榮譽,現將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相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總則
(一)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主要針對參與我區志愿服務工作,在我區志愿服務領域作出積極貢獻的志愿者及志愿者團隊典型,以激勵廣大市民熱心公益、奉獻社會、服務他人。
(二)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名額不超過5名,同時開展十大杰出典范、優秀志愿者(個人/團隊)、新秀嘉許獎。此外,主辦方可根據情況設立特別貢獻獎、志愿服務項目典范、杰出合作伙伴獎等獎項。
(三)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相關評選活動由福田區義工聯理事會組織實施,具體組織工作授權福田區義工聯秘書處負責。
二、評選項目
(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
(二)十大杰出典范
(三)優秀志愿者(個人/團隊)
(四)新秀嘉許獎;
(五)特別貢獻獎;
(六)志愿服務項目典范;
(七)杰出合作伙伴。
三、申報說明
(一)評選范圍
1、在福田區義工聯登記、注冊或備案的志愿者組織及其所屬志愿者;
2、雖未在福田區義工聯登記、注冊或備案,但主要服務活動和服務對象在福田區內的志愿者組織及其所屬志愿者;
3、轄區內各領域指導成立的志愿者組織及其所屬志愿者,如公務員志愿者、黨員志愿者、巾幗志愿者、支教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廉潔志愿者、環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文化志愿者、醫療志愿者、計生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社區志愿者、老年志愿者、民情志愿者、工會維權志愿者、助殘志愿者等。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志愿服務“金紅樹獎”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熱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經注冊或備案,服務年限超過3年,服務滿1500小時(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受助對象和群眾評價較高。
(4)事跡突出、貢獻重大的優秀志愿者,可適當放寬服務年限、服務時間等條件,由理事會審批。
(5)獲得過我區志愿服務區長獎的志愿者不再參評。
2、申報志愿服務“金紅樹獎”的志愿者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組織機構完善,管理規范。
(2)正式成員年人均參加志愿服務時間在150小時以上(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為重大活動、搶險救災、國內國際援助項目等提供臨時性、突擊性志愿服務并做出重大貢獻的志愿者團隊可以不受前述條件限制。
(3)服務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受到普遍好評,社會美譽度高。
(4)事跡突出、貢獻重大的志愿者組織,可適當放寬成立年限、人均服務時數等條件限制,由理事會審批。
(5)獲得過我區志愿服務區長獎的志愿者不再參評。
3、申報十大杰出典范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熱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經注冊或備案,服務年限超過2年,服務滿1000小時(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較大社會影響,受助對象和群眾評價較高;
(4)事跡突出、貢獻重大的優秀志愿者,可適當放寬服務年限、服務時間等條件限制,由理事會審批。
4、申報十大杰出典范的志愿者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組織機構完善,管理規范。
(2)正式成員年人均參加志愿服務時間在100小時以上(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3)服務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受到普遍好評,社會美譽度高。
(4)事跡突出、貢獻重大的優秀志愿者團隊,可適當放寬成立年限、人均服務時數等條件限制,由理事會審批。
5、申報優秀志愿者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熱心公益,品德高尚。
(3)服務滿300小時,連續服務年限超過2年(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受助對象和群眾評價良好。
6、申報優秀志愿者的志愿者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組織機構完善,管理規范。
(2)正式成員年人均參加志愿服務時間在50小時以上(服務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3)服務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受到普遍好評,社會美譽度高。
7、申報新秀嘉許獎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熱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經注冊或備案,服務年限未滿2年(截至2015年9月30日),服務滿100小時,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受助對象和群眾評價良好。
8、申報新秀嘉許獎的志愿者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未滿2年,組織機構完善,管理規范。
(2)服務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受到普遍好評,社會美譽度高。
9、其它獎項
特別貢獻獎、志愿服務項目典范、杰出合作伙伴等獎項的名額設置、授獎對象由主辦方根據評選活動的實際情況而定。授獎對象不與其它獎項重復。
四、申報材料
1、填寫《2015年度福田志愿者獎項評選申報表》電子版(見附件);
2、500字以上的事跡材料(電子版);
3、非福田區義工聯的成員或非參加福田區義工聯志愿服務活動的需提供服務時數證明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4、個人申報的,還應提供身份證、有關榮譽證書、相關證明材料的電子版;組織(團隊)申報的,還應提供團隊有關榮譽證書、相關證明材料的電子版。
五、注意事項
1、本次評選活動個人獎項申請實行電子化,材料只需提交電子版,原則上不接收紙質材料。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電子版的,可向福田區義工聯秘書處說明原因。組織(團隊)申報材料中,有關榮譽證書、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晚上24時。截止時間前,申報者可自行對已提交的材料進行補充。
3、評選過程中,理事會或秘書處可以根據評審需要要求申報者補充材料或對相關問題進行說明。此處補充材料不受前述申報截止時間的限制。
4、申報者原則上只能申報一項獎項,若未被評選上申報的獎項,則作為候補申請者分配到符合條件的下一級獎項參加評選。
六、評選程序
(一)人選推報
1、推薦。以自愿為原則,各級志愿者組織按照參選條件,發掘典型,經本人同意后推薦申報,推薦名額不限。
2、自薦。志愿者和志愿者團隊自薦申報。
(二)初評公示
理事會或秘書處進行初評,選出候選人,并通過義工聯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網上公示期為5天。
(三)評審投票
理事會或秘書處召開評審會議,現場進行投票。
(四)報審確定
根據網上公示和評審投票情況,確定最終名單。
(五)頒發榮譽
為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及相關評選獲選者頒發獎章。
七、其他事項
1、 各級志愿者組織在推薦時,要著重考慮具有較強示范性、鮮明時代性和廣泛代表性的人選,推薦出能在社會中形成健康導向、起到榜樣作用的優秀志愿者或志愿者團隊的代表。
2、 福田區義工聯合會秘書處將對參加評選的志愿者或志愿者團隊進行考察。
3、主辦方對此次評選活動具有最終解釋權。
(如有疑問請聯系福田區義工聯合會,聯系電話82918495)
2015年度福田區志愿服務“金紅樹獎”評選志愿者團體申報表.docx
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