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調整補充項目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5-24 16:36來源 : 福田區應急管理局
深應急〔2021〕170號
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應急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正)將于9月1日實施。為確保應急管理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行使,市局依照《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深圳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定》等規定,結合新安全生產法,對《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進行了調整補充,形成了《〈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調整補充項目》(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
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如存在問題,請及時反饋市局執法和督導檢查處。市局將結合實施情況,適時開展《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的整體修訂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年版)》調整補充項目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來源: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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