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及實施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減災能力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指導協調避難場所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和地質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地震監測預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各街道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協調發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