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30 00:00來源 :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
香蜜湖街道辦事處是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福田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14年,香蜜湖街道辦事處共設四個中心一個辦公室,具體為城市管理中心(城管科、執法隊)、安全保障中心(綜治辦、司法所、安監科、租賃所)、社區服務中心(勞保所、計生科、統計站)、社區建設中心(社區辦、社會事務科、文化站)和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財務室、組宣科、工青婦組織、武裝、民防辦、僑聯統戰、關工委等),下轄香安、香梅、香嶺、竹林、竹園、農園、香蜜、東海、僑香9個社區。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抓好社區文化建設,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劃生育工作;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等工作,搞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凈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研究轄區經濟發展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居民遷移等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80人,協管員(臨工)人數213人,離退休人員14人,退休人員補差17人,社區工作站人員45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主要任務:1.打造“黨居社”共同推進型一體化服務載體,全面創建服務型社區黨組織;2.構建新型基層綜合治理模式,加快推進社區管理服務改革創新;3.堅持民生至上工作導向,不斷提高為民辦事能力和為民服務水平;4.樹立大局意識和大系統觀念,加快推進網格化信息化建設;5.實施社區文化大繁榮“百千萬”工程,推進社區文化建設再掀新高潮;6.創建香蜜湖國際化先導社區,不斷優化轄區環境;7.高度重視績效考核工作,不斷提升街道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務質量;8.抓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二、 收入決算說明
香蜜湖街道辦2014年部門決算總收入12323.3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208.31萬元,占全年收入的82.84%;其他收入2115.00萬元,占全年收入的17.16%。
三、支出決算說明
香蜜湖街道辦事處2014年部門決算總支出12152.3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0103.83萬元。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分,基本支出1777.28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7.59%。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4.98,城鄉社區支出1602.30萬元。項目支出8326.55萬元,占82.41%,其中,主要支出項目有: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28萬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54.71萬元,該項用于文化和體育事務,包括體育事務、文化事務、文化站業務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67.65萬元,該項用于對單位離退休人員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5萬元,該項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事務,包括計生基礎工作、計生協會、計生宣傳教育、人口管理、計生網絡平臺、計生雜項。
5.城鄉社區支出7001.41萬元,該項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設施支出。
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50萬元,該項用于單位安全生產和維穩項目等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4年我街道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全年支出決算共29.40萬元,比2013年“三公”經費決算數180.71萬元減少151.31萬元,減少83.73%。減少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二是2014年6月公車改革后我街道減少車輛30輛。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決算為1.36萬元,占總經費的4.63%;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占總經費的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7.59萬元萬元,占總經費93.84%。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36萬元。較上年0.9萬元增加0.46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1人次。具體開支內容為:婦聯組織參加的赴臺業務學習交流費用,費用為統一標準支出。
2.公務接待費支出0.45萬元。較上年5.64萬元減少5.19萬元,減少92.02% ,具體開支內容為:根據業務需要,接待相關單位人員公務活動3批次20人次,其中2批次接待時間均為2日,主要用于相關部門來深交流學習、專題研討、檢查指導工作的接待工作。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7.59萬元,較上年174.17減少146.58萬元,減少84.16%。2014年1-5月本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2臺,2014年6月公車改革后實際保有量為12臺,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27.59萬元,無車輛購置費用。
五、收支科目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原因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其他支出,該項用于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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