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湖街道2013年法治街道建設工作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0-15 00:00來源 : 福田政府在線
2013年,香蜜湖街道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服務大局,切實維護穩定,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廣泛開展全民法制教育,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根據《福田區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方案》我街道自查評為95分,現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明確工作思路。以開展法治街道創建活動為主線,加快推進法治街道建設,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傳教育為重點,深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進一步夯實法治建設工作基礎。
二是明確工作目標。街道黨工委將法治街道建設納入發展總體規劃,結合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書,細化分解,明確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嚴格檢查考核制度,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方法步驟。
三是抓好機構建設。街道專門成立了建設法治街道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楊毅擔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郭智勝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和街道各部門、各社區負責人,構建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創建工作組織體系,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制度規范
一是政府合同規范。按照權限程序,規范具體行政行為,開展政府合同規范專項工作,街道辦2013年簽訂購買法律及保潔服務承包合同4份,涉及金額約1200萬元/年,這些簽約單位均為區政府采購中心中標單位,合同約定條款均有街道法律顧問作前置法律審查后上街道黨工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通過。
二是前置法律審查。對涉及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或與居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街道在決策前都進行合法性論證,并經過廣泛征求意見,才最終實施。社區在積極推行落實各項工作時也會征求“所所結對”律師的法律意見,確保工作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行政執法規范。各執法部門梳理了相應的法律法規條文,規范了執法流程,運用執法系統即時上報,通過每周例會點評等方式對案件進行評查,對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今年以來未發生任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隊員未受過任何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四是改進工作作風。制定街道改進工作作風工作方案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具體制度措施,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訂街道各項規章制度,營造厲行節約、反對奢華、風清氣正的大氛圍;完善重大工作任務督查督辦制度,確保主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責任倒查;建立經常性工作紀律檢查糾風制度,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錯必糾。
本年度,我街道沒有需要提請區政府法制機構審查要審議、制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草案。
三、科學民主決策
一是行政決策。今年以來,修訂完善了黨工委議事規則,制定了書記辦公會、街道領導班子工作例會、各中心的會議等制度。街道各項行政決策做出前均經過黨工委集體協商決定,執行民主集中制,確保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二是信息公開,充分整合多種信息公開資源,依托行政服務大廳觸摸屏、工作站信息欄、網站等媒介全面加強公共事務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目前,事關轄區居民生產生活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非許可審批事項、便民服務事項的條件、過程、結果及權力流程圖已全部實行100%公開。
三是黨內監督。全面梳理,建立風險防控機制。通過自查、評議等方式對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進行逐一排查,發現問題共計60余項、確定廉政風險點43項,制定防范措施52條,規范優化流程20多項,編制廉政風險防控統籌圖13幅,抓好落實規范黨員領導干部言行舉止,領導班子成員無瀆職、貪污、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
本年度,我街道沒有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需要組織聽證的重大事項,沒有需由區政府法制機構或部門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的事項,沒有需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職責法定規范
一是強化內部機構整合。完善綜合辦公室、城市管理中心、社區建設中心、社區服務中心、公共安全中心內部制度,建立各中心(辦)工作信息地圖,完善各項基礎性工作臺賬;出臺主辦、協辦工作制度,理順工作流程,完善請示匯報制度。完善窗口服務崗位各項規章制度,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能力,縮短辦事時限。
二是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街道執法、安監、租賃等各行政執法主體嚴格按照《深圳市行政執法主體公告管理規定》要求,實施執法活動。不斷提高執法隊員的執法綜合素質和行政執法能力。執法人員在立案、調查、詢問、送達、處罰等一系列執法環節上,都能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辦理處罰案件;街道執法隊共行政執法228宗,出租屋管理所行政執法68宗,安監科辦理24宗,均按照上級執法系統流程進行操作及審批。全年沒有發生一起違紀違法案件,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出現顯失公平的情況,無越權執法行為,沒有出現因執法行為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三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建立了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和協調本街道一般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三防工作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各種預案,組織民兵隊伍,配備了充足的應急物資。并組建了12支義工服務隊,擁有注冊義工1920名。
五、行政監督情況
一是堅持執行“兩代表一委員”日常接訪制度。在街道八個社區設立黨代表工作室和人大代表工作室,每兩月開展一次黨代表進社區活動,每季度開展一次人大代表聯組活動,并接受居民群眾的日常預約接訪,對社區法制建設和街道各部門的行政執法進行監督檢查和評議。2013年街道認真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相關建議共15條,均按時辦結,辦結率100%。同時針對僑香社區基層管理服務體制改革創新工作,專門邀請了“兩代表一委員”分批分次進行現場視察調研,對改革創新的法理、法制建設等方面建言獻策。
二是借助“黨群議事會”搭起老百姓知心臺。將“社區大家談”、居民議事會、議事廳、黨員議事會、“社區大講堂”等多種議事形式進行組合,建立了以社區綜合黨委為主體的“黨群議事會”,廣泛動員轄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參與“黨群議事會”,并吸納社區居委會、老人協會、鄰里互助會、社工組織和物業管理等駐社區單位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每月召開一次黨群議事會,重要提案和建議隨時開會,統一議事會的固定場所,設立常設機構和人員。同時,設立了“黨員好建議獎”和“居民好提案獎”,激發了黨員群眾參與社區民主和居民自治的積極性。
三是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各部門行政服務、行政審批及其他對外行政管理事項全部按規定對外公布,簡化辦事程序,在政務大廳建立科室負責人每天值班制度,提高辦事效率,杜絕推卸責任,緩慢拖沓,推諉扯皮等不良現象,認真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月等活動,加強督促,推動形成勤政、務實、廉潔、為民的工作作風。
六、法治思維培育
一是落實普法規劃。街道與盈科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法律服務協議,建立健全了街道法律顧問制度及法律咨詢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法律進機關”工作方案及街道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重點學習宣傳了憲法和公務員法及專業法律知識,街道領導干部及公職人員的法律普及率達到了100%。街道黨工委堅持每月學法,共舉辦各類法制講座10多場。
二是法治示范社區創建。在香嶺社區扎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社會管理薄弱環節,積極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和專項依法治理活動。在社區組織“黨群議事會”時,我們強化法治思維,“以案說法”引發了現場熱烈的討論,黨員們就如何通過食品安全法保護自身權益,如何建立有效的舉報渠道等問題都提出了可行性建議,現場還邀請律師代表,以案析法,給出專業的法律意見。
三是法治文化培育。充分利用公共場所和公共資源, 利用樓宇電視、顯示屏等新型媒介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法治文化建設,建立法治文化廣場,以文化活動為載體開展普法宣傳活動。2013年,以文藝宣傳和文體活動為平臺開展普法宣傳活動10次,參加人數達 8400人次,大大提高社區群眾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參與性,使法律、法規深入民心,廣大人民群眾看到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希望。
七、普法工作情況
街道從人、財、物等方面,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一是經費落實。根據街道實際,每年均足額安排專門的普法依法治理經費,確保普法經費不少于人平1元,并做到專款專用。二是責任落實。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對各社區、職能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要求各社區的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年尾有總結。及時向普法主管部門報送本街道普法工作信息和經驗做法,積極投稿。三是場地落實。努力建立鞏固法制教育基地,發動轄區物業公司充分利用媒體和其他視聽媒介開展法制宣傳,提高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轄區的9個法制宣傳欄,每月定期更換宣傳資料。向群眾派發各種普法宣傳材料10萬余份。四是機制落實。積極與律師事務所簽定聯動協議,與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建立定點聯系,共同開展法律服務、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活動,在轄區開展法制宣傳、法制培訓、義務法律咨詢15場次,派發各種法制宣傳資料4500多份。五是隊伍落實。街道有專兼職結合的法制宣傳員、普法講師團、法制宣傳志愿者和法制文藝隊伍,每年定期組織法制宣傳骨干和聯絡員培訓,積極開展各種法制宣傳活動,利用節假日和晚上的時間為轄區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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