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關于舉行《香蜜湖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住宅區業主委員會職責工作指引(草案)》聽證會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17 16:52來源 :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
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擬就《香蜜湖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住宅區業主委員會職責工作指引(草案)》(附件1)舉行聽證會,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為確保本次行政決策聽證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組織機構
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
二、聽證目的
為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住宅區業主委員會職責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香蜜湖街道辦事處制定了工作指引(草案),現就其合法性、合理性等內容組織聽證,充分吸取熱心居民、法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以修改并完善工作指引。
三、聽證內容
《香蜜湖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住宅區業主委員會職責工作指引(草案)》
四、聽證會時間
2024年11月8日10:00
五、聽證會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恒邦置地大廈3樓香蜜湖街道司法所會議室
六、聽證參加人
(一)報名條件
年滿18周歲的公民、相關的法人和組織可以自愿報名參加聽證會,法人和其他組織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應在報名表上指定出席聽證會的代表。
(二)報名人數
聽證參加人的人數確定為9人,報名人數超過9人的,按照廣泛性和代表性原則從報名人員中確定。
(三)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8:00。
(四)報名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聽證參加人申請表》(附件2),并將報名表發至郵箱xmhsfs@szft.gov.cn,或者將填寫好的紙質版申請表送達至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司法所(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恒邦置地大廈3樓;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0755-83708112)。
經審核通過,由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向申請人發送確認通知。
七、聽證會須知
(一)申請參加聽證的公民須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聽證申請人經審核合格后獲得參加資格;
(二)聽證參加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本次聽證事項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證參加人應遵守聽證會規則和紀律,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
(四)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當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或者其他有影響聽證會正常召開的行為。未經聽證機構同意,不得錄音錄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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