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共文體中心內設機構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8-07 16:08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黨務、政務綜合協調工作。(一)協助中心黨組推進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信訪維穩、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二)協助做好組織人事、隊伍建設、對口幫扶等工作;(三)負責辦文辦會、督查督辦、績效評估、黨政信息、法律事務、檔案管理等工作;(四)負責中心財務、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購置與管理、車輛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五)負責課題調研、規章制度、中長期規劃等重要文件起草;(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外聯信息部。負責對外聯絡與數字化建設工作。(一)做好對外聯絡工作,牽頭開展各類文化、體育事業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跨地區文體交流項目的組織實施;(二)維護各級新聞媒體宣傳渠道,開展中心文體活動等的宣傳與推廣;(三)組織推進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和數字資源建設,負責中心網站、微信、視頻號等自媒體平臺的管理、運營和維護;(四)統籌協調并組織推進中心網絡與信息安全、政務公開與信息共享、輿情應對等工作;(五)負責中心公共文化服務社會評價長效機制建設,組織開展年報編制、需求調查、公眾滿意度第三方測評等工作;(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群眾文體部。負責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供給工作。(一)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區屬文化場館業務建設,做好區屬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常設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牽頭做好文化場館考核、評估工作;(二)負責全民藝術普及,牽頭開展公益培訓、展覽展示,傳統節日、民族民間文化、群眾體育、特殊群體服務等文體惠民工作及活動交流、公共文體業務統計等工作;(三)加強公共文體領域社會建設,負責培育、指導群眾文化、體育領域社會組織,負責文化、體育志愿服務隊伍的發展、組織和管理;(四)按照“五統一”總體要求,牽頭負責區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及市文化館聯盟的日常聯絡工作;(五)負責主題文化館社會分館的業務指導;(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場館營運部。負責中心下轄區屬公共文體場館的運營管理和維護工作。(一)牽頭負責區屬公共文體場館新建、修繕維護等政府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二)負責指導監督下轄文體場館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籌負責物業管理工作;(三)負責下轄文體場館專業設施設備的采購、管理和調配;(四)負責中心所屬劇場的管理、運營工作;(五)統籌中心智能場館建設;(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品牌項目部。負責品牌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實施。(一)統籌制訂中心品牌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二)緊密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各大節慶,組織承辦各類大型主題文化活動;(三)加強中心文化、體育品牌建設,打造覆蓋面廣、參與度高、影響力大的品牌活動和特色項目;(四)協助開展與外地文化場館或其他機構的文化、體育品牌活動交流;(五)引導、發動文體名人及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體育品牌項目建設;(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藝術創作部。負責精品創作與理論研究工作。(一)牽頭負責中心文藝精品創作與理論研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牽頭統籌區文藝精品創作和重點文藝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二)負責文藝精品創作領域的對外合作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藝精品創作,協助開展文藝創作交流;(三)負責做好各類原創作品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展演展覽、評選等工作,牽頭開展文藝創作作品推廣工作;(四)牽頭負責公共文化領域理論和政策研究,積極承辦或參與國家、省、市等各級理論研討;(五)統籌、指導、協調福田美術館日常工作;(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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