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聽證會聽證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03 16:20來源 :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為保障社會各界、廣大市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的意見和建議,確保該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決策透明度和民主化水平,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召開了修訂《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修訂《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
二、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2025年3月28日下午在區委辦公大樓2322會議室。
三、聽證會參加人員
按照2025年3月4日發布的修訂《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的公告,本次聽證會的參會人員由以下成員組成:
1.聽證代表9名:蔡勁筍(非遺專家代表,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促進會副會長)、陳淑媚(非遺專家代表,深圳市非遺保護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陳志忠(非遺傳承人代表,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李彤(非遺傳承人代表,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羊瓊(非遺傳承人代表,深圳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劉菲菲(非遺傳承人代表,深圳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鄭耀聰(文物保護單位代表、深圳市下梅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于帆(法律專家代表、海中聯(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穎欣(社會群眾代表、亞洲數據集團產業育成中心員工)。
2.聽證員3名:區文廣旅體局王穎、石雯馨、安程。
3.聽證陳述人1名:區文廣旅體局文藝科科長白露。
4.聽證主持人1名:區文廣旅體局王穎
5.書記員:李維
四、聽證代表的主要意見建議
9位聽證代表全部做了現場發言,對修訂《福田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扶持辦法》的具體內容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現歸納如下:
(一)關于非遺經費申報流程的問題。部分傳承人因電腦水平不足或年齡較大,在填寫申報表格和準備相關票據時存在困難,建議進一步簡化申報流程和制度要求。
(二)關于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活化利用扶持及“非遺”傳承基地扶持支出范圍的問題。目前,《扶持辦法》中對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活化利用扶持及“非遺”傳承基地扶持的支出范圍未作明確規定,建議進一步明確支持范圍,以增強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關于扶持資金使用違規處理的問題。《扶持辦法》未明確不配合審計、未專款專用的處理措施。建議在辦法中進一步明確相關處理措施。
五、建議的反饋情況
陳述人現場回答了聽證代表的提問,并就聽證代表的反映問題作了認真解釋。
(一)關于非遺經費申報流程的問題的反饋:鑒于申報經費涉及政府財政資金發放,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如申報主體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困難,我局將加強指導,確保申報工作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開展。
(二)關于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活化利用扶持及“非遺”傳承基地扶持支出范圍的問題的反饋:《扶持辦法》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已對這兩類扶持經費的發放條件作出明確規定。申請單位需滿足既定條件,并提交符合標準的申報材料,方可申請一次性補助。因此,不單獨對支出范圍進行細化規定。
(三)關于扶持資金使用違規處理問題的反饋:依據《扶持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單位或個人有義務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經費等違規行為,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有權采取以下措施:全額追回被騙取的扶持經費;取消涉事單位三年申報資格;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等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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