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聽證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28 19:06來源 :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為加強文化產業行業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提升運營水平和服務質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意見和建議,確保該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決策透明度和民主化水平,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召開了《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聽證會時間和地點
2024年8月14日下午在區委辦公大樓2322會議室。
三、聽證會參加人員
按照2024年8月2日發布的《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的公告,本次聽證會的參會人員由以下成員組成:
1.聽證代表9名:秦懿琴(園區代表、深圳亞希創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經理)、梁時彬(園區代表,深圳市中芬創意產業園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運營主管)、潘忠偉(園區代表,深圳福瑞豐旅游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總監)、黃鈺淇(園區代表,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周繼國(園區代表,國創(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于曉山(園區代表、深圳吉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運營部經理)、葉志鵬(園區代表、深圳市福田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招商拓展部副總經理)、盧啟誠(園區代表、深圳市大器陶瓷文化有限公司運營經理)、高俊文(企業代表、深圳成豐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2.聽證員3名:區文廣旅體局徐逸仙、崔華林、王楠。
3.聽證陳述人1名:區文廣旅體局五級其他管理崗談建中。
4.聽證主持人1名:區文廣旅體局產業二科科長徐逸仙
5.書記員:黃方熙
四、聽證代表的主要意見
《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訂緊密結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規定,開展了專題調研、比對研究、征求公眾意見、公開聽證,下一步還將開展法律審查和集體決策,保證政策合法、合理、合程序。一是合法性。《認定與管理辦法》的修訂對照了《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廣東省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深圳市文化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等上位政策文件進行了研究梳理,有相應的上級政策作為政策依據,對比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符合法律權限。二是合理性。《認定與管理辦法》的修訂根據往年實施情況調整完善,在協調性、科學性方面更加優化,更加注重結合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的實際情況。三是合程序性。修訂草案的形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以及《廣東省重大決策程序規定履行的法律程序》,修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規定,合法有效。同時,《認定與管理辦法》制定符合公平競爭審查要求。
五、聽證代表的主要修改建議
9位聽證代表全部做了現場發言,對《福田區文化創意、現代時尚、數字創意、都市旅游、都市體育產業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具體內容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現歸納如下:
(一)關于園區物業年限的問題:上位政策文件中對屬于租賃物業的并未規定年限,建議取消3年限制或者將年限作為后期園區考核的指標,不作硬性要求;
(二)關于園區產業空間入駐率的問題:國企物業為配合區政府招商引資而預留的產業空間是否應該也包含在入駐率60%以上這個范圍內;
(三)關于園區入駐企業上下游產業鏈的問題:如何界定園區企業為上下游產業鏈企業,建議以園區考核時專家評審的意見作為判定方式;
(四)關于園區申報時需提供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問題:現在部分特殊物業不一定都是在房產所備案,建議提供相應的證明即可。
六、陳述人反饋意見和采納情況
陳述人現場回答了聽證代表的提問,并就聽證代表的反映問題作了認真解釋。
(一)關于園區物業年限的問題:上位政策中對于園區物業年限并未作要求,管理辦法對租賃物業剩余租期的要求是根據福田區文化產業園區的實際管理需求而設定的,后續在《辦法》修訂中將對產業園剩余租賃期限的限制要求綜合考慮,避免產業園區后續運營帶來的不確定因素。
(二)關于園區產業空間入駐率的問題:政府物業或國企物業為配合區政府招商引資而預留的產業空間,需產業部門提供預留函件,后續在《辦法》修訂中將予以綜合考慮。
(三)關于園區入駐企業上下游產業鏈的問題:我局在后續的《辦法》修訂中將綜合考慮專家評審的意見能否作為園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參考依據。
(四)關于園區申報時需提供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問題:目前統一要求提供的都是房產所備案的租賃合同,其他類型的合同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我局將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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