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決定書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04 15:05來源 :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深圳市喜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申請了《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防護用品支持資金1萬元、文化旅游業穩企支持資金3萬元、《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十一條》勞動用工支持資金0.6萬元,我區共撥付你公司4.6萬元支持資金。同時,你公司作出承諾“若違反《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十一條》《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的,承諾主動及時退回已獲得的支持資金、補交被減免租金等。”
經查,你公司在申請資金支持時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符合《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第二條第二款關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政府補貼資金的規定,依照《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你公司應退回已經獲得的支持資金。
2020年12月7日,我局向你公司發函要求返還福田區政府支持資金4.6萬元,你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回函,對退回產業資金事宜予以認可。2021年8月30日,我局向你公司送達了《催告函》(福文函〔2021〕1號)。
經多次催告,你公司仍未履行支持資金退回手續,且未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我局于2021年10月9日向你公司做出行政處理決定(福文行政決[2021]1號),要求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
根據《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1)粵03破392號),深圳市中院于2021年7月20日裁定受理你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因此,我局向你公司破產管理人申報產業資金債權并暫時中止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向你公司追回產業資金的工作。2023年11月23日,深圳市中院駁回了關于你公司的破產申請,破產程序現已終結。截至本決定作出之日,你公司仍未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肆萬陸仟元整(¥46,000)。
現我局根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收回你公司未退回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限你公司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按照本決定書要求退回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并在退款手續辦理完成后,將繳款憑證交我局存檔。具體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深圳市福田區投資推廣和企業服務中心,賬號:4000023329200564754,開戶行: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并在附注或者說明欄寫明“返還福企政策直達資金”。
你公司如對本行政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理決定書60日內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理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7月4日
(聯系地址: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樓2304房,聯系電話:0755-8307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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