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田區落實〈深圳市關于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若干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29 21:13來源 : 福田區政府辦公室 信息索引號 : /2021-9298490
- 文件類型:
- 政策問答平臺:點擊進入
- 發 文 號:
- 信息索取號: /2021-9298490
- 責任部門:
- 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市駐區各單位:
《福田區落實〈深圳市關于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福田區落實《深圳市關于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11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深圳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粵港澳大灣區、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決策部署,聚焦福田區“十四五”規劃中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增進民生福祉,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社合作、多方支持的社會工作運行機制,提升我區社會工作服務水平,更好發揮社會工作人才在社會服務、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組織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領導,拓寬整合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社會資源、市場資源,最大限度地拓展公共服務的總量,形成基層黨委、專業社工、社會組織、社區居民多元主體參與的服務格局。
(二)堅持以人為本。社會工作者將基層一線作為社會服務的主陣地,以人民為中心,深入了解群眾需求,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能,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和群體組織提供公共服務,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堅持統籌整合。按照“分層分類、規范配備、形成合力”的原則,創新社會工作參與社區治理模式,統籌整合社區社會組織、慈善、志愿服務等資源,構建區、街道、社區三級社會工作服務網絡。
(四)堅持專業引領。穩步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社會工作在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民生服務能力和專業服務水平,提高社會知曉度與認同度,擴大社會工作影響力。
三、任務目標
(一)明確社會工作職業任務。社會工作職業任務主要包括: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方法與技能,提供幫困扶弱、情緒疏導、心理撫慰、精神關愛、行為矯治、社會康復、權益維護、危機干預、關系調適、矛盾化解、能力建設、資源鏈接、社會融入等方面服務,幫助個人、家庭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幫助面臨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體建立支持系統;培育社區社會組織、開展社區活動、參與社區協商、化解社區矛盾、促進社區發展;組織開展社會服務需求評估、方案設計、項目管理、績效評價與行動研究;開展社會工作專業督導,幫助督導對象強化專業服務理念、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解決專業服務難題;協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與考核,引導和組織志愿者開展社會服務。
(二)拓展社會工作服務領域。穩步發展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衛生健康、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16個領域社會工作服務。加快培育發展適應福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專業化要求相對較高的教育輔導、衛生健康、職工幫扶、社區建設等領域社會工作服務。
(三)推動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落實“誰使用,誰購買”的供給機制,成立福田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評審委員會,建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完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出入庫評審體系,健全項目購買規范和專業評估標準。完善福田區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動態監管體系和福田區社會工作者信息化管理平臺,全面提升社工人才薪酬標準等,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職業化建設,推動福田區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
(四)創新社會工作參與基層治理。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在開展社區服務、聯動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志愿者、社區慈善資源,滿足社區需求、解決社會問題、提升居民協商等方面的專業引領,促進政府職能轉移,增強社區治理能力,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專業多元服務,補齊公共服務短板,推進社會協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
四、職責分工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福田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任組長,由區委組織部負責同志,區民政局、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局、區信訪局,區總工會、共青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福田公安分局(區禁毒辦)等部門和各街道分管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主要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區社會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與發展。
(二)部門職責分工
1.區委組織部負責黨建引領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將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福田區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2.區民政局負責統籌制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制度規范,依法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登記審查、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履行從業人員信息備案;負責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登記事項以及年度報告進行前置審核等。做好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專業評估。
3.區財政局負責將社會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負責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預算資金管理,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購買主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將社會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并履行預算編制執行主體責任。
5.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福田區稅務局依法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涉稅行為進行管理。
6.區審計局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使用財政資金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7.區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執紀監督,督促指導業務主管單位防治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腐敗。
8.區外事、公安、人力資源保障等部門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涉及本領域的事務履行監管職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及時向民政部門通報。
9.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因內部爭議引發的民事糾紛,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
10.其他職能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加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監管。
五、具體任務
(一)規范社會工作從業人員上崗管理。新簽訂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合同的,項目中的社會工作者應100%持有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依托市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備案和招聘錄用信息平臺,統一發布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從業人員招聘信息,并從備案人員中招錄,建立完善福田區投訴受理機制,建立信用檔案,依法公開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提升福田區社工人才信息化水平。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二)健全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薪酬體系。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預算,參照《深圳市社會工作類專業技術人員薪酬指導價位表》執行,督導經費按被督導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每人每月350元的標準,將相關經費統一納入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預算。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薪酬指導價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同步調整。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根據《深圳市社會工作類專業技術人員薪酬指導價位表》,嚴格執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經費使用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規克扣、截留從業人員薪酬,不得巧設名目超標提取機構管理運營費用。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三)提升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依托黨校、高校等教育資源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開展分領域專業培訓和督導培訓,每年度接受繼續教育累計不少于80學時。新入職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結業后方可上崗。加強教育輔導、衛生健康、職工幫扶、社區建設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培訓。按照黨管人才原則,支持壯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做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保障。鼓勵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依法參政議政。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四)強化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登記審查。建立完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登記審查制度,重點加強對擬成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發起人、擬任負責人的資格審查,嚴把入口關。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五)加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資金監管。加強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財務、會計等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非營利性的監督,強化對資金往來特別是大額現金支付的監管,防范和打擊洗錢、非法侵占、私分、挪用、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六)健全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隨機抽查、行政約談、重大事項事前報告、涉外及港澳臺交往活動的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不良行為記錄檔案等制度。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要依法吊銷其登記證書。淘汰一批內部治理混亂、服務質量水平低、長期不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培育一批運行規范、專業突出、高質量發展的福田區品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七)規范社會工作服務供給方式。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方式由區民政局“集中采購、各部門使用”向“誰使用、誰購買”方式轉變。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作為購買主體,根據規劃發展和服務需求,確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計劃,編制和申報項目預算、采購和評價項目等。各單位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責任單位: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八)規范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購買機制。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采取項目購買方式,一般以3年為一個購買周期。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整體打包費標準不低于16.3萬元/人/年,社會福利、精神衛生等專業性強、職業風險高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整體打包標準不低于16.9萬元/人/年;配備專業社工崗位數量不低于項目總人數的80%,建立與項目同步的督導服務機制;項目預算中人力成本不少于項目經費的85%;督導經費、業務活動費、管理費、服務險和稅費、人員培訓費等不得超過項目經費的15%;對服務項目驗收或者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供應商,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優質項目合同續期獎勵。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九)建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機制。建立福田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及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由區民政局、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工作行業的專家人員組成,評審專家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組建區評審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評審會議,決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入庫、出庫等事項,評審意見作為區財政局審核項目預算的重要參考。本方案實施前各部門各單位已經開展的項目,向區評審委員會備案后自動入庫;本方案實施后新增的項目應當經區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入庫,并向區財政局申報預算。對實施項目合同期滿的,應提前半年向區評審委員會申請,經審議通過后方可繼續實施。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十)完善社會工作服務評估機制。根據全市統一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估標準,區民政局對福田區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內的所有政府購買項目在服務周期內開展專業評估。已對項目開展評估的,其他部門原則上不再重復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區評審委員會審議項目出入庫的重要參考。各購買主體應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規定,開展履約評價,強化合同約束力,履約評價結果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續期獎勵、承接服務單位信用評價和評優激勵的重要參考。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購買主體(涉及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把社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監督管理、政策落實、經費保障等工作。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努力建設一支可靠可信可用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二)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社會工作在參與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及時總結、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加強理論研究和文化建設,提高公眾對社會工作的認知。
(三)加強檢查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本方案要求和職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落實措施和工作計劃,抓好貫徹落實。區民政局要加強對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1.福田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估管理工作指引
2.福田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評審專家管理工作指引
3.福田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管理工作指引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