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文件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3-01 00:00來源 : 福田區委宣傳部 信息索引號 : /2020-6923502
一、修訂《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8〕1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18年9月19日印發。組織機構改革后,區委宣傳部負責管理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原《管理辦法》中相關機構的表述亟需更新。同時,根據《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福府規〔2017〕2號)》第六條“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資金;原則上屬于部門事權的固定長期支出項目或臨時短期支出項目應納入相關單位部門預算”要求,我區決定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刪去其中關于“項目采購”的資金使用方式,同時進一步加強對資金管理審批的監管,提升資金與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度。
二、修訂后的《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辦法》共有八章三十一條、兩附件。第一章總則,說明了制定新《辦法》的文件依據、明確了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應遵循的原則;第二章機構,成立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專項資金專家庫并明確具體職責與責任;第三章申報主體和適用范圍,明確專項資金的申報主體為合法注冊的區內外文體類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完全列舉專項資金適用范圍,并對不得使用專項資金的情形進行明確;第四章資金預算管理,規范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編制;第五章審批方式及程序,明確項目資助的審批方式為評審制,并具體列明項目的申報、審批、責任書簽訂等程序;第六章專項資金的使用及項目管理,強調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項目承辦單位(個人)應積極配合做好績效考核和項目結項管理工作;第七章監督和檢查,確定了監督管理方式以及救濟途徑,同時,規定了對違法個人及單位的處理;第八章附則,對辦法未盡事宜做了兜底規定,明確了辦法解釋權及施行日期。附件一規定專項資金相關主體職責,附件二提供項目經費支出指引。
三、修訂后的《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管理辦法》的政策依據包括:1.《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3.《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4.《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意見的通知》;5.《廣東省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6.《深圳市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7.《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四、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修訂后的暫行辦法共八章三十一條、兩個附件。主要圍繞資金使用方式和審批流程,重點修訂在第三章“申報主體和適用范圍”和第五章“審批方式及程序”。
(一)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的精神和《福田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辦法進行修改。
(二)第二章 機構
一是按“規范性文件正文不得超過5000字”規定,將原正文第二章中專項資金相關主體職責移至辦法附件一《福田區宣傳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相關主體職責》中規定。
二是機構改革后,區委宣傳部負責管理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調整相應機構名稱。
三是根據新修訂后的評審方式和評審程序更新區財政局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三)第三章 申報主體和適用范圍
一是根據《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福府規〔2017〕2號)》第六條“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資金;原則上屬于部門事權的固定長期支出項目或臨時短期支出項目應納入相關單位部門預算”要求,刪去“項目采購”的資金使用方式,及與“項目采購”相關的條款。
二是調整資金使用范圍各類項目的排列順序,進一步突出專項資金對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點關注和支持。
(四)第四章 資金預算管理
刪去與“項目采購”相關的條款表述。
(五)第五章 審批方式及程序
一是刪去項目資助的審批方式“核準制”。根據資金運行和管理實踐,核準制適用情況較少,為進一步嚴格專項資金審批機制,統一為評審制。
二是完善評審制項目的申報和審批程序。其中,方案評審環節中,將項目評分統一設置為得分80分以上方可獲得資助,統一標準,提高項目審批門檻;原財政復核環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0號)第六章“職責分工”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不直接參與具體項目審批”的精神要求,刪去該審批環節;領導小組審議環節之前,增設區委宣傳部部務會審議環節,加強對資金審批流程的監管;領導小組審議環節中,取消領導小組審議的分級金額標準,全部項目均需由領導小組審議,加強對資金審批流程的監督。
三是對擬資助項目公示期間異議處理程序進行了明確規定。
(六)第七章 監督和檢查
將適用績效評估的項目范圍擴大到全部項目,進一步加強對資金的績效監督。
(七)附件1 相關主體職責
《管理辦法》附件1《福田區宣傳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相關主體職責》中規定了專項資金相關主體職責。
(八)附件2 項目資助經費支出指引
《管理辦法》附件2《福田區宣傳文體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資助經費支出指引》中規定了相關項目經費支出資助標準。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