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01 16:59來源 : 福田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 信息索引號 : /2023-10751992
一、《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的背景和目標任務是什么?
《辦法》自2018年5月印發實施以來,在加強福田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保障政府物業資產的合理使用、有效利用與安全增值、強化政府物業的管理和監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辦法》執行和落實的工作實踐中,也浮現出了一些急需修訂的問題,如原依據的政策已重新修訂,部分條款已不適用,同時,對于政府物業資產管理的部分內容及流程也需依照現行情況進行調整,進一步優化完善。因此,為了使《辦法》與時俱進,同時也為了通過制度的完善解決近年來巡視巡察和審計反饋的問題,實現補短板、堵漏洞、固根本,提升政府物業資產管理效能,在該《辦法》有效期將滿之際,將近年來物業資產管理的實踐經驗總結轉化為制度成果,從而實現政府物業資產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充分發揮政府物業資產服務產業和服務民生的作用。
二、《辦法》修訂依據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有哪些?
《辦法》修訂的依據包括國家法律法規、深圳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依據的地方性法規為:《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依據的規范性文件為:《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深圳市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深府辦規〔2021〕1號)、《深圳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深府辦〔2022〕5號)。
三、《辦法》的修訂經歷了哪些程序?
自2023年1月啟動《辦法》的修訂工作后,區物業中心先后開展了調研座談、反復討論修改、征求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掛網公開征集公眾意見、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開展風險評估等一系列工作,使《辦法》不斷得到完善,并經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后印發實施。
四、《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或創新變化有哪些?
(一)進一步完善各相關部門在政府物業資產管理中的職責。主要是依據區各部門的工作職責,通過梳理政府物業資產管理各環節上的工作需求,明確區機關事務局、街道、教育、衛生、文體等主管單位及各產業部門的管理職責。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物業資產管理機制。通過總結日常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形成政府物業資產的“籌集接收-資產登記-使用管理-處置管理-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的全流程閉環機制。
(三)進一步規范政府物業資產管理。包括:1、明確物業的籌集方式、使用管理模式、處置方式等內容。2、著重加強產權登記力度。鑒于政府物業產權確權率較低的問題,在本次修訂中明確各行政事業單位、建設實施單位、項目單位等均需配合將產權登記至我中心名下,完善相關確權手續。3、規范在建工程的入賬管理,實現應轉盡轉。鑒于目前有為數不少的工程項目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財務決算,導致該些項目無法及時轉為固定資產,通過規范入賬要求,切實推動在建工程轉固工作。4、加強對產業用房的監督管理。強調“誰引進、誰監管”原則,通過對入駐企業和產業主管部門進行績效考核,實現政府產業用房規范管理和優化配置,提升產業用房使用績效。
為更好發揮《辦法》的制度規范作用,下一步,我們還將制定與《辦法》配套的物業資產登記、處置管理、使用管理、租賃管理、授權管理等的七個實施細則,構建成“1+N”的制度體系。
相關政策法規: 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