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流動人口出生缺陷篩查工作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2-29 00:00來源 :
福田區流動人口出生缺陷篩查工作方案
為更好地實施提高出生人口質量減少出生缺陷人口的發展戰略,推進我區計劃生育優質服務三大工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篩查目的
通過對流動人口實施有效的出生缺陷初級篩查,降低缺陷性嬰兒的出生,全面提高我區出生人口質量,構建和諧福田。
二、篩查對象
在福田區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口政策內待孕、已孕夫婦。
三、篩查項目
風疹、地中海貧血、G-6PD缺乏癥。
四、定點單位
福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五、工作實施
(一)宣傳發動。
社區工作站到街道計生科領取《福田區人口計生優質服務流動人口出生缺陷免費篩查卡》(以下簡稱《免費篩查卡》),蓋上社區工作站公章,發給應篩查對象,并做好具體的宣傳發動工作。
(二)實施篩查
1、登記。
符合條件的應篩查人員可憑身份證、《婚育證明》(廣東省的流動人口憑《服務證》)和《免費篩查卡》到福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出生缺陷篩查室登記批準篩查。
2、篩查
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根據篩查對象的具體情況確定篩查項目,并進行篩查。
六、經費結算
(一)結算標準。
風疹:30元/例;地中海貧血:6元/例;G-6PD缺乏癥:8元/例。
(二)結算方法。
篩查成本經費直接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業務經費中支出。
七、工作要求
(一)街道計生科和社區工作站。
各街道計生科、社區工作站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流動人口出生缺陷篩查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對國家、民族長遠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篩查定點單位。
篩查定點單位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把篩查工作質量關,確保篩查報告的準確性,并對需采取干預措施案例負責提出具體的干預措施,以實現有效預防、減少缺陷性嬰兒出生,全面提高我區出生人口質量。
1、定點單位必須指定具有相應技術資格的工作人員負責篩查工作,未經批準指定的人員不得從事篩查工作和出具篩查結果報告書;
2、嚴格規范出生缺陷篩查檢驗、檢查操作程序;
3、定點篩查單位必須定期(每三個月一次)或不定期將篩查標本送到上級技術單位抽查篩查報告的準確性,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篩查質量控制體系,確保篩查報告不出任何差錯;
4、定點篩查單位應定期(每半年一次)向區“計衛聯手、育醫結合”專家工作組匯報有關技術工作,聽取專家工作組的指導意見,認真研究有效的出生缺陷干預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缺陷性嬰兒出生。
八、工作獎懲
(一)街道計生科和社區工作站。
1、對工作負責、篩查率高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2、對不按規定發放《免費篩查卡》或將《免費篩查卡》濫發給不符合本文規定條件的,要追究發卡單位及經辦人的行政責任,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篩查定點單位。
群眾的滿意率達95%以上,篩查報告無任何差錯,出生缺陷具體干預意見科學準確有效,可評為篩查工作先進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視情節分別給予提醒注意、警告、取消篩查定點單位資格等處分:
1、篩查定點單位對篩查工作不重視,沒有指定具體技術人員負責篩查工作,篩查工作職責不明確;
2、經抽查發現篩查技術人員不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檢驗、檢查;
3、經上級技術單位對抽查標本檢查后,發現篩查報告有明顯誤差的;
4、經區“計衛聯手、育醫結合”專家工作組認定出生缺陷的具體干預意見有明顯偏差的。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