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系列解讀(十七)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2-05 15:01來源 : 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退役軍人保障法》系列解讀(十七)
退役軍官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對退役的軍官,應當按照待遇與貢獻相匹配、分類保障的要求,分別設置安置方式。退役軍人保障法貫徹落實國防和軍隊改革要求,全面規范了退役軍官的安置方式,對退役的軍官,國家采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法律主要規定了退役軍官的四種主要安置方式及安置方式的主要內容,具體適用條件和待遇保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軍官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答:軍官退休主要情況有:
(1)擔任師級以上職務,且達到服現役最高年齡,或者軍齡滿30年或者年滿50周歲,本人申請退休的軍官。
(2)軍齡滿30年或者年滿50周歲的團職以下軍官。
(3)未達到退休年齡,因公致殘和因病經醫院證明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
(4)接近服現役最高年齡的師職以上軍官,不宜繼續服現役,且不宜轉業到地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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