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系列解讀(九)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1-08 15:30來源 : 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如何將退役軍人移交給地方人民政府?
答:依法開展退役軍人移交接收工作,是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1)退役軍人安置計劃下達后,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應當區分不同安置方式,及時為其辦理各種手續,積極同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對接,做好人員戶口、檔案、保險關系等的移交工作。
(2)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移交接收計劃,做好相關接收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戶口登記工作,認真審查退役軍人報到材料,積極辦理符合接收條件的退役軍人接收手續。
轉載來源:蘇尼特左旗退役軍人事務局(微信公眾號)
轉載時間:
分享到: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