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福田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25 18:55來源 : 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福田區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切實提升轄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質量、規范教育培訓秩序、維護參訓學員權益,根據《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及培訓(實訓)示范基地評選辦法》(下稱《評選辦法》)規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福田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培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法在本區注冊登記或在本區設有培訓場所,具 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依法具有辦學資質,包括政府相關行政部門頒發 的辦學許可證、備案證,或者經政府行政部門認定,具備承 接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資質;
(三)具有與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 實訓設施、設備,穩定、合格、有較豐富教學經驗的師資隊 伍,專業性強的領域(科目)以及實訓場所或者實訓合作單 位;
(四)遵守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法律法規,教學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管理規范,學風好、風氣正、社會信譽良好,無違規辦學的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誠信記錄;
(五)符合承接培訓項目應當具備的其它條件。
二、受理時間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
三、辦理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申報參加示范基地評選的培訓機構,應向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申請,并按照評分指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報材料:
1.《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申報表》(詳見附件3);
2.管理人員、教師名冊及職稱(技能等級)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3.專業設置、課程體系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學員名冊、校企合作、培訓效果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體現申報單位特色的其它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受理審核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符合《評選辦法》(詳見附件2)第六條規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申報受理回執》;對申報材料不齊全、不規范的,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需補齊的材料內容,超過5 個工作日未補齊的,視為放棄申報。
對申報材料已受理的申報單位,根據2024年度示范基地評分指標(詳見附件4)打分,并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3.對總得分排序前5名的申報單位開展核查。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取消該申報單位當年評選資格,并由其它申報單位按照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時對遞補的申報單位開展核查。
(三)結果公示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實地核查情況擬定獲評單位名單(不超過5家),在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任何個人或者組織對公示單位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并提供真實身份或者法人信息以及異議相關的證據或者調查線索。冒名、匿名提出的異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簽字確認、未蓋公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核查異議不成立的(核查結果書面告知異議人),向社會公布評審結果。
(四)掛牌并發放獎補
獲評示范基地的教育培訓機構,掛牌授予“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稱號,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并優先向上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推薦參與相關評選。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如存在虛假申報或漏報行為,由申報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二)申報受理時間內,可撥打0755-82918727咨詢了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通知。
附件:1.福田區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
2.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及培訓(實訓)示范基地評選辦法
3.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實訓)示范基地申報表
4.2024年度深圳市福田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實訓)示范基地評分指標
福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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