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田區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4-29 00:00來源 : 福田區水務局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由福田區環保局編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復議情況等內容。區政府在線區環保局網站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電話聯系82918111。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情況
2008年以來,區環保局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加強領導,建立機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實,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領導,本局成立了由局領導擔任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承擔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建立了“辦公室組織協調,各科室承擔職責范圍內公開事項,辦公室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根據條例要求,并結合本局工作實際,我們制定《區環保局信息公開目錄》,對本局公開范圍、程序、時限等進行了明確規定,規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據條例有關要求,我們編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目錄)、內容、查詢方法以及對申請公開的申請步驟、申請處理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和詳細說明。
依托福田政府門戶網站,本局網站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政府信息公開聯系方式五個欄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登錄本局網站,按照標題、文號等方式查詢本局主動公開的文件。
為方便社會公眾電話咨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我們還主動向社會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電話和傳真。
按照條例要求,本局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時、便民原則,通過新聞發布會、本局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本局未收到群眾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由于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標準尚未出臺且無群眾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2008年本局沒有收取這方面的費用。
四、行政復議、訴訟情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而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沒有發生行政訴訟案件。
六、不斷改進工作,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新工作,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從目前的工作情況看,工作方式還有待進一步改進。2009年,我們將進一步改進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深入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意識;通過學習,進一步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該公開的及時公開,不該公開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按照及時便民原則,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網的有關功能,加強本局門戶網站建設;不斷增加區環保局網站信息量并提高時效性,增強公開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開力度,不斷拓展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四)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我們將針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研究改進措施和辦法,完善相關制度和程序,規范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行為,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福田區環境保護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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