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用水及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的實行依據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11 11:30來源 : 福田區水務局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九條,用水應當計量,并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第十一條,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定額管理,積極推進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單位用水實行計劃用水,并實施超定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
《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第二十三條,單位用戶的用水計劃按月進行考核,單位用戶用水超過計劃在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以內的,由水務主管部門予以警示;超過百分之十的,加價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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