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補正材料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7-08 16:48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補通字〔2026〕第2390、2448號
譚樂怡:
我局于2026年6月8日通過信訪的方式收到你投訴廣東粵合嘉廣律師事務所的材料。經審查,根據《廣東省司法廳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的規定,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我局補正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將根據《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視為你放棄投訴。補正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投訴辦理期限。
需補正的材料(以下均為復印件):
1.請提交你與廣東粵合嘉廣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師費支付憑證以及律師費發票;
2.請提交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請提交你在材料中所述廣東粵合嘉廣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涉嫌非律師執業的相關證據材料;
4.你在投訴中所述要求退還律師費、解除合同以及對方涉嫌威脅恐嚇的情況不屬于我局職權范圍,請另尋法律途徑解決上述糾紛。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2026年7月8日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北環大道通業大廈北座福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快遞郵寄補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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