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補正材料通知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6-24 10:41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補通字〔2026〕第2061號
鄭?。?nbsp;
我局于2026年5月22日通過信訪轉辦的方式收到你投訴廣東淞元律師事務所和該所李欣卓律師和陳淞元律師的材料。經審查,根據《廣東省司法廳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十三條的規定,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我局補正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將根據《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視為你放棄投訴。補正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投訴辦理期限。
需補正的材料(以下均為復印件):
1.請提供你的身份證復印件;
2.請按照附件模板提交你向廣東淞元律師事務所支付的律師費憑證;
3.你投訴稱廣東淞元律師事務所“通過虛假承諾包贏來騙取客戶錢財”,請提交相應證據材料;
4.你就本投訴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師協會反映?如是,請提供深圳市律師協會的處理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書或處理答復書。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2026年5月26日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北環大道通業大廈北座福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55-83829159
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快遞郵寄補正材料
分享到: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