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補正材料通知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03 16:42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深福司律投補通字〔2025〕第2173號
李志良:
我局于2025年10月16日通過郵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投訴廣東博澤律師事務所的材料。經審查,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處理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六條和第七條的規定,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我局補正相關書面證據材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將根據《辦法》第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視情況對本案不予受理。補正投訴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投訴辦理期限。
需補正的材料:
1.請提交你與廣東博澤律師事務所的委托代理合同復印件、律師費發票;
2.你在投訴中所述廣東博澤律師事務所拖延案件進展的問題請向深圳市律師協會進行反映;你在投訴中所述要求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要求退費問題不屬于我局處理范疇,請根據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處理;
3.請你提交你在投訴材料中所述廣東博澤律師事務所存在虛假宣傳、業務欺詐的相關證據材料;
4.請你明確本案被投訴人是否是廣東博澤律師事務所,明確對于被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并重新提交投訴信和相關證據材料(如被投訴人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哪一種情形)。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2025年11月3日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北環大道通業大廈北座福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55-8291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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