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舉報不予受理告知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0-14 15:40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深福司律舉拒字〔2025〕第1597號
周和平、全江萍:
我局于2025年8月25日通過郵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們舉報廣東商投律師事務所和熊乙麟律師的材料,于2025年8月27日通知你們進行補正。2025年9月8日,我局通過深圳市司法局轉來的方式收到你們對廣東商投律師事務所和熊乙麟律師提出的相同的舉報材料,現一并辦理,告知如下。
在規定時間內,我局未收到你們補正的相關材料?,F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活動投訴處理的辦法》第三十三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涉嫌違法違規的,但與其沒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提出舉報。對舉報的處理,參照適用本辦法?!焙偷谑畻l第四項“投訴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四)除投訴事項反映的事實清楚或者證據明確,可以調查核實的以外,投訴人不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補充投訴材料的”規定,我局決定不予受理。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深圳市司法局或者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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