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達-《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許世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04 17:30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申請人許世杰:
你因不服被申請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對你舉報深圳市福田區元達數碼配件商行的一事未履行法定職責,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下稱“本機關”)提出復議申請。因你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表述不清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已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福田府行復〔2024〕595號《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通知你明確是否是不服被申請人對上述舉報事項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申請行政復議。
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福田府行復〔2024〕595號《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聯系人:福田區復議辦,聯系電話:0755-8899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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