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號公告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郭少天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30 16:44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申請人郭少天:
你因不服被申請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對你關于深圳市盟客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的舉報獎勵事項未依法處理,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下稱“本機關”)提起復議申請。本機關已于2024年8月13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福田府行復〔2024〕45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駁回你的行政復議請求。你如對該復議決定不服,可以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福田府行復〔2024〕451號)。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聯系人:福田區復議辦,聯系電話:0755-8899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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