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達(陳煥日《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02 18:18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申請人陳煥日:
你因不服被申請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對你關于深圳市山頂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跟我走吧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宗投訴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對你深圳市福田區賽格電子市場龍龍商行、深圳市福田區天雅電子有限公司等32宗舉報未作處理,以及對你關于深圳星合實業有限公司的投訴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你提交的上述行政復議申請材料不齊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作出福田府行復〔2023〕738、749、750、751、752、758、759、762、763、764、769,739、753、754、757、760、761及705-736號《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通知你對行政復議申請材料進行補正。因通過法定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上述《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聯系人:福田區復議辦,聯系電話: 0755-8899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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