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楓”橋|KTV“公主抱”意外摔傷,福田復議調解巧解“賠償結”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2-26 15:56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
行政處罰已免,民事賠償誰擔?
近日,一起因KTV游戲意外引發的行政爭議,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以下簡稱“福田區復議辦”)得到了圓滿解決。
面對行政決定合法但民事賠償未決的復雜情況,福田區復議辦并未局限于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是主動向前一步,精準識別訴求本質,搭建溝通平臺,通過調解實質性化解爭議,生動詮釋了行政復議“案結、事了、人和”的制度效能。
【案情回顧】
該案源于一次朋友聚會。周某在某量販式KTV參與朋友聚會期間,氣氛熱烈,眾人玩起了“公主抱”游戲。不料,在第三人將周某抱起拋向空中時,周某意外摔落受傷,后經鑒定為輕微傷。
公安機關經調查后認定,該事件系游戲過程中的無心之失,第三人并無主觀傷害故意,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周某對事件性質并無異議,但其因人身損害賠償問題未能得到解決,遂以民事權益未獲救濟為由,向福田區復議辦提起行政復議申請。
【三步走巧解“賠償心結”】
受理案件后,針對該案“行政決定合法、民事賠償未決”的特點,為實質性解決賠償問題、化解矛盾,將民事賠償的“最后一公里”打通,福田區復議辦迅速啟動調解機制,采用“三步走”策略推動矛盾化解:
第一步:傾聽訴求,精準疏導。調解員先與周某深入溝通,對其意外受傷的經歷表示關切,并明確告知其主張民事賠償的合法權利。同時,結合其傷情、實際支出及類案裁判標準,引導其形成合理的救濟預期,理性看待不同維權途徑的成本與風險。
第二步:搭建橋梁,促進協商。福田區復議辦積極履行調解職能,主動聯系被申請人公安機關,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第三人雖無主觀過錯,但在調解過程中誠懇表達歉意,并愿意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三步:釋法明理,源頭化解。經多輪耐心協調,雙方最終自愿達成和解,申請人周某在收到賠償款后,主動撤回了對于公安不予處罰決定的行政復議申請。一場因賠償問題引發的行政爭議,就此圓滿化解。
【案例評析】
本案是行政復議制度發揮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并向前后端延伸服務觸角的生動實踐。福田區復議辦沒有簡單地“就法律談法律、就決定審決定”,而是堅持“復議為民”理念,穿透行政復議的表象,在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的調解、協調功能,積極搭建溝通平臺,通過主動協調、引導調解,不僅迅速解決了民事賠償爭議,避免了當事人“一案結、多案生”的訟累,也從根源上消除了行政爭議。
這不僅節約了行政資源,更讓人民群眾在行政爭議的解決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和法治溫度,充分彰顯了行政復議制度在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獨特價值與實踐力量。從單純“案結”到真正“事了人和”,正是“楓橋經驗”在行政復議領域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的最佳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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