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亦有情,法援有責亦有愛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9-21 09:33來源 : 福田區司法局
事情起源是這樣的,98年出生的李某,此前因涉事不深、法律意識淡薄,盜用他人信息在網上交友,通過編造各種理由借錢等方式累計騙取受害人沈某31萬余元,涉嫌詐騙罪被刑事逮捕并被提起公訴。李某涉嫌詐騙一案中,犯罪金額屬于數額巨大,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公訴機關給到李某的量刑建議是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李某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根據兩高、兩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意見》,為了保證李某充分行使辯護權,福田區人民法院向福田區法律援助處(下稱“法援處”)發出指定辯護函,法援處收到指定函后,立即指派廣東連越(深圳)律師事務所張明廣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張律師受案后隨即開展工作,為了查明事實,前往法院閱卷并前往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李某,同時通過卷宗記載的聯系方式與李某的母親吳某取得聯系。經過各種努力,張律師掌握了李某的真實狀況:其父母均在北方老家務農,母親病處癌癥晚期,父親身體狀況欠佳,還有一個妹妹還在上學,全家經濟拮據;在檢察機關移送起訴后,家屬仍在盡力為其退賠退贓,但這些情況未同步報送到檢察機關,也沒有在人民法院當前的案卷中予以記載。鑒于此,張律師向檢察機關及時上報所掌握的最新情況,協助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交了補充偵查資料,檢察機關同步將案涉資料向法院遞交并使證據更新。
通過對閱卷反饋的問題及本案關鍵證據進行匯總分析后,張律師決定專程前往看守所會見李某。會見中,李某為此前的行為深表悔恨和愧疚,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給社會和家庭帶來的傷害,愿意積極配合辦案機關調查并接受法律懲處。張律師首先在心理上對其進行安撫和勸導,其次就案涉關鍵證據和問題進行核實及分析,最后告知李某既然選擇認罪認罰,應在庭審中如實陳述并遞交悔過書,爭取從寬處理。
鑒于李某的悔罪表現,張律師在取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受害人的同意下,與受害人沈某取得聯系,進一步了解本案相關犯罪事實,并通過電話、微信、見面等方式多次與沈某溝通,如實反映了李某的家庭狀況,及其持續引導李某家屬多次向沈某退賠的事實,同時告知了李某在本案中自愿認罪認罰、遞交悔過書等情節。在與張律師細致耐心的溝通下,有感于張律師積極敬業的精神,以及本著治病救人的觀念,沈某同意諒解李某,并請張律師根據其口述出具了《刑事諒解書》,并親自出庭遞交表達諒解陳述。
庭審過程中,受害人沈某當庭遞交了《刑事諒解書》并表達諒解陳述,請求法庭對李某予以從輕從寬處罰。沈某這一舉動讓法官和檢察官深表欣慰,檢察機關隨即重新對量刑進行了考量,并告誡李某珍惜這份諒解情誼,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庭審后,張律師再次撮合沈某與李某家屬進行溝通,建議李某家屬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及時退還沈某部分損失,進一步為李某爭取寬大處理。此后,李某家屬向沈某多次退臟退賠,并在第一時間將該情況告知了檢察官和法官,為李某爭取到更輕的處罰力度。通過張律師多次爭取,福田區人民法院采納了對李某的取保候審的申請,并采納了張律師的辯護意見,判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李某最終獲得了回歸社會、改過自新的機會,在判決下達之后,在第一時間前往福田區法律援助處表達感激之情。
本案中,張明廣律師認真履職,一方面積極引導被告人及其家屬主動退贓退賠,彌補被害人的損失;另一方面盡力安撫被害人情緒,爭取被害人諒解,并將每一個有利于被告人的情節及時向法庭提出,最后努力為被告人爭取了減輕處罰、寬大處理,為李某爭取到重新做人的機會。法律援助在本案的處理與推進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取得了預期的法律效果。法律援助“功不可沒”,這是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意義之所在。(通訊員 胡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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