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21 11:15來源 :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為更好提升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水平,推動我區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我局經過充分調研,重新制定了《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深府辦〔2017〕8號)有關要求,現將文件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依據
進一步推動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提質發展,切實提升運營管理服務專業化、精準化水平,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根據《深圳市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措施》(深府規〔2018〕30號)、《深圳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22〕1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由6部分組成,共21條。第一部分是總則,共4條,闡述了文件的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對象、遵循的基本原則、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孵化基地建設的指導機構等。第二部分是基地認定,共3條,明確了基地認定條件、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基地認定中的工作職責、認定申請資料及程序等。第三部分是年度考核,共2條,明確了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程序等。第四部門是補助扶持,共4條,明確了孵化基地的獎勵標準,經費來源,明確了孵化基地的退出機制。第五部分是管理監督,共5條,明確了區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基地管理監督中的責任。第六部分是附則,共3條,規定了本辦法有效期為5年?!陡L飬^人力資源局關于印發<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福人力規〔2019〕1號)同時廢止。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及新、舊對比
重新制定《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創業帶動就業政策精神的要求,符合當前我區孵化基地建設的實際需要??傮w而言,《管理辦法》既有延續,也有創新;主要作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調整:
?。ㄒ唬┨岣邉摌I孵化基地認定門檻。
《管理辦法》要求基地運營時間超過2年,且對孵化規模提出了明確要求,即“近兩年年均在孵創業實體數量不少于25戶;帶動就業人數不少于120人,其中帶動重點群體就業占比不低于10%?!睂τ趶奈聪硎芑胤趸找约胺趸跐M且未退出孵化基地的創業實體,不納入在孵創業實體統計范圍。與原政策“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25家”相比,門檻提高,突出創業帶動就業效果。
(二)強化創業孵化基地服務能力。
《管理辦法》要求基地為創業實體提供三大方面的服務:一是基礎的集成服務,包括商事登記、稅務、社保、人才政策、財務代理、知識產權申請等;二是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初創企業解決成長過程中的各類問題;三是提供專業孵化服務,要求專職孵化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專(兼)職創業導師不少于5人。
?。ㄈ┱{整創業孵化基地補助結構。
原政策對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考慮到創業孵化基地每年需進行年度考核,為鼓勵創業孵化基地持續發揮創業孵化載體作用,促進更多的重點群體實現創業,《管理辦法》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并根據審計要求明確了補助資金的使用范圍。
?。ㄋ模娀瘎摌I孵化基地監督管理。
一是要求各基地按照評價指標體系做好相應的服務臺賬,定期報送區人力資源局。二是要求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對基地運行管理情況的日常指導、巡察和監督。實時掌握基地動態信息,每季度收集數據統計,定期開展基地運行情況績效評估。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為避免對原創業孵化基地已享受場租補貼的自主創業人員造成影響,《管理辦法》實施之前認定的區創業孵化基地應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參加年度考核??己瞬缓细窕虿粎⒓涌己说?,由區人力資源局取消其基地資格。
?。ǘ﹨^創業孵化基地取消認定資格的,基地內已申請并享受認定載體內創業場租補貼(不足3年)的入駐企業,自取消認定資格次月起,不再按創業孵化基地場內標準申領場租補貼。選擇入駐我區其他創業孵化基地的,繼續按相應標準申領剩余補貼。
?。ㄈ﹦摌I孵化基地獎勵補貼從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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