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懷孕4個月了,單位想辭退我,這種做法合法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06 10:49來源 :
問題:我現在懷孕4個月了,單位想辭退我,這種做法合法嗎?
請問:女職工在“三期”內,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和“三期”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需要結合單位辭退您的理由和依據,才能確定單位辭退是否合法。您可以致電咨詢我局勞動信訪調解中心做進一步的了解,聯系電話:829182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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