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招調工通知、調干通知、畢業生介紹信遺失證明業務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8-24 00:00來源 :
本指南適用于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勞動局、勞動保障局)辦理招調入戶、畢業生接收入戶深圳的人員,辦理招調工通知、調干通知、畢業生介紹信遺失證明的業務指引。
一、辦理時間
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請材料
1.《辦理招調工通知、調干通知、畢業生介紹信遺失證明申請表》(見附件一);
2.申請人戶口本(收復印件);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戶口遷移證復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審批調干(接收畢業生)入戶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勞動局審批招調工入戶深圳的人員,需由申請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戶的派出所查找當時辦理入戶的戶口遷移證,正反兩面復印清楚并加蓋派出所公章。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本人或單位經辦人)憑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樓行政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經窗口工作人員核實確認由我局招調或接收且材料齊全的,現場給予辦理遺失證明;
2.經窗口工作人員核實無法當場確認由我局招調或接收的,告知申請人補充相關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齊相關材料后,窗口受理申報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補辦遺失證明的決定(電話告知申請人)。申請人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詢辦理結果或電話咨詢88123460。
四、其他事項
通過深圳市各區人力資源部門(原人事、勞動部門)招調入戶深圳的人員由各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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