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關于招募大灣區職場導師和學員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12 18:09來源 :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深人社規〔2023〕3號)要求,我局計劃開展2024年度大灣區職場導師和學員招募工作,招募一批有內地職場經驗和生活經歷的港澳籍人士作為職場導師,為有意向在深圳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指導、崗位推薦、職業發展指導等服務。相關事項如下:
一、招募條件
(一)導師的招募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中國國籍,具有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民身份;
3.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愿意指導和幫助港澳青年;
4.在大灣區內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業或生活經歷,目前在深圳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就業創業,或擔任政協委員;
5.熟悉港澳和內地工作生活環境,有較強的溝通交流能力,粵語熟練。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并具有以下經歷的人士優先招募:在大型或知名企業、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擔任重要職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從事相關教學研究的專家學者;有成功創業經歷,在業內有一定知名度的創業者;擔任政協委員等。
(二)學員的招募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具有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民身份;
2.年滿18周歲且小于45周歲,已獲得或正在攻讀境外副學位(含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副學士文憑等)及以上學位、內地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以上、有意向(或已經)在深圳就業創業。
二、報名材料
(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成為導師的,還需提供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導師申請表(附件1),以及本人“在大灣區內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業或生活經歷,目前在深圳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就業創業,或擔任政協委員”佐證材料;
(三)申請成為學員的,還需提供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學員申請表(附件2)和學歷佐證材料。
三、導師服務內容和補貼標準
(一)針對已就業學員的職業指導服務。根據學員需要進行一對一當面或線上交流輔導,講述職場文化和經歷,指點職業發展方向,指導解決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補貼標準為每指導一次補貼200元,每個導師對單名學員的職業指導補貼累計不超過1000元。
(二)針對未就業學員的實習指導服務。提供諸如“工作助理”等實習崗位,讓學員協助導師處理工作事宜。補貼標準為100元/天,每個導師對單名學員的實習指導補貼累計不超過2000元。
(三)針對未就業學員的求職推薦服務。通過推薦崗位、撰寫介紹信等形式為學員求職牽線搭橋,學員在本市注冊用人單位就業參保1個月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學員在該單位就業參保6個月以上的,按4000元/人的標準追加補貼。
(四)公益活動服務。接受市、區人力資源部門邀請,參加與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相關的公益活動,如職場講座、創業輔導、企業訪學等。補貼標準為1000元/次。
以上補貼由職場導師自愿決定是否領取。
四、導師服務期和學員學習期
職場導師服務期一般不超過3年,服務期滿后可視情況延期。學員學習期不超過1年。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有意向報名成為導師或學員的港澳籍人士,請于2024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材料發送至區人力資源局政務郵箱rljyk@szft.gov.cn。
六、確定招募人員名單
區人力資源局將在報名截止后20個工作日內確定招募人員名單,并告知申請人結果,請保持通訊暢通。
七、其他事項
(一)已被深圳市或深圳市內其他區人力資源部門招募為導師或學員的,無需重復報名。
(二)學員申請人的學歷佐證材料,根據自身學歷情況提供,參考如下:
1.國內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全日制大專、本科、碩士、博士;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香港澳門副學位以上畢業——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外副學位以上畢業——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正在攻讀國內高等院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正在攻讀技工院校——在校證明;
6.正在攻讀境外學校——在校證明。
(三)咨詢電話:0755-82918408。
附件:1.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導師申請表
2.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學員申請表
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
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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