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關于印發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1-30 15:11來源 : 福田區民政局
深民函〔2021〕81號
各區民政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局機關各處室、市社管局、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第三十三條“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钡扔嘘P規定,避免實踐中出現行政執法“以罰代管”“一刀切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現象發生,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優質營商環境,現將《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轉載來源:深圳市民政局
轉載時間:2022年1月30日附件: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doc
相關政策解讀: 一圖讀懂:《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深圳市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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