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照片要求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26 11:09來源 : 福田區民政局
婚姻登記證照片要求 當事人辦理補領結婚證時,應當提交雙人彩色合影;辦理補領離婚證時,應當提交單人彩照。
婚姻登記證照片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為近6個月內拍攝; ——正面像,頭和臉不歪斜或側轉,頭發不遮擋五官;
1.不戴有色眼鏡、婚紗,不戴頭飾、帽子,少數民族當事人是否免冠從習俗; ——不穿露肩或吊帶上衣; ——照片應為同一底版,背景為紅色;
2.頭部應占照片的2/3。 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拒絕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照、濃妝照、表情夸張及穿戴有損嚴肅性服裝飾物的照片。
照片數量及標準 當事人辦理補領結婚證的,提交雙方合影照片3張,大小為2寸(寬5.3cm×高3.5cm)。 當事人辦理補領離婚證的,提交本人單人照片2張,大小為2寸(寬3.5cm×高5.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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