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關于優撫對象赴江西-井岡山療養項目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05 16:09來源 : 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
一、采購項目概況
根據《民政部關于建立重點優撫對象短期療養制度的意見》民發【2014】52號文件精神,擬定于11月中下旬組織梅林街道重點優撫對象進行短期療養,時間為5天4夜,療養地點初步擬定為江西-井岡山,預計參加總人數92人。
二、項目管理和服務要求
擬定于11月中下旬組織梅林街道重點優撫對象進行短期療養,時間為5天4夜,地點初步擬定為江西-井岡山,預計參加總人數92人,分成二批,其中預計第一批46人,第二批為46人。
(一)本項目總費用在36.8萬元以內;
(二)響應人至少有1人全程參與項目前期溝通統籌,協調以及妥善處理全程的相關事宜;
(三)響應人需提供如下資質證明材料:(1)營業執照(蓋公章)。(2)經營許可證(蓋公章),需附上資質的證明材料等。(3)如未提供以上資質證明材料者為廢標;
(四)響應人自行確定療養的具體路線,應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并要配備的療養設施;往返乘坐深圳-井岡山高鐵二等座票;
(五)響應人負責療養期間所有參加人員的食宿、交通、核酸檢測等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參照《深圳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其中,住宿350元/天/人;伙食補助標準100元/天/人;市內交通標準80元/天/人,核酸檢測費以實際發生額為準,實報實銷;
(六)響應人所組織的活動應符合安全、防疫等相關要求,需要求參加人員提供7天以內的核酸檢測報告,并為參加人員購買人身安全意外保險。
(七)如因疫情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需更改出行路線或取消服務行程;
三、商務需求
1、服務期:預計在2021年11月中下旬(共5天4夜)
2、服務地點:江西-井岡山
3、報價響應截止時間:2021年11月9日下午5點
4、報價要求:
(1)響應人按92人分兩批擬定方案,方案需密封并加蓋公章;
(2)響應人需提供如下資質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蓋公章);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蓋公章)及其他資質證明材料,未提供資質證明材料者視為無效響應;
(3)所有項目費用列出一張清單附說明;
(4)最終結算費用按實際參加人員進行核算;
(5)本項目服務費用采用包干制,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企業利潤。由企業根據采購文件所提供的資料自行測算投標報價;一經中選,報價總價作為中選單位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金額,合同期限內不做調整;
(6)響應人應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投標;
(7)響應人的報價不得超過財政預算限額;
(8)響應人的報價,應是本項目采購范圍和采購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并以響應人最終提出的綜合單價或總價為依據;
(9)除非采購人通過修改采購文件予以更正,否則,響應人應毫無例外地按響應文件所列的清單中項目和數量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響應人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項目,在實施后,將不得以支付,并視作該費用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
(10)響應人應充分了解項目的位置、情況、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項目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服務期延長申請將不獲批準;
(11)響應人不得期望通過索賠等方式獲取補償,否則,除可能遭到拒絕外,還可能將被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可能影響其以后參加政府采購的項目投標。各響應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報價的風險。
(1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執行;
(13)履約擔保金:無;
(14)違約責任:按照合同執行。
四、響應時間及聯系人
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及聯系方式:請于2021年11月9日下午5時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遞交至梅林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深圳市福田區紅梅苑3棟1樓,聯系人:陳國平、鐘輝雄0755-83316262,13510687275)。
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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