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證遺失聲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3-18 16:37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辦事處
茲有我街道執法人員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因持證人不慎丟失,現宣布該遺失證件已失效。
姓名:張培躍,工作單位: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辦事處,遺失證件編號:19020196575,發證日期:2020-04-08 ,所屬批次630,有效期至2025年4月8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該編號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其他活動的,均為冒充的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配合并予以舉報,舉報電話:0755-83079011。利用行政執法證件進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辦事處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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