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促進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31 14:50來源 : 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一、制定該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國家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戰略部署,主動對接深圳市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打造人工智能先鋒城市的具體規劃,福田區依托中心城區的功能定位與資源稟賦優勢,將智能機器人產業確立為培育新動能、引領產業升級的核心賽道。通過精準有效的政策供給,加速創新要素集聚,推動產業向高端化攀升、智能化轉型、集群化發展,全力將福田區打造為國內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的示范引領高地。
鑒于《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智能終端和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發展若干措施》(深福工信規〔2023〕5號)有效期屆滿,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起草了《深圳市福田區促進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旨在促進轄區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化發展,構建規模領先、創新驅動的機器人產業生態體系,培育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持續引領產業高端化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將福田區打造國內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的示范引領區。
二、制定該若干措施的依據是什么?
本措施主要依據《廣東省推動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粵府辦〔2025〕6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鋒城市行動計劃(2025—2026年)》(深工信〔2025〕43號)、《深圳市具身智能機器人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5-2027年)》等廣東省、深圳市層面關于推動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文件,并結合福田區產業發展實際情況制定。
三、該若干措施的支持范圍有哪些?
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條件,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智能機器人企事業單位(機構)及相關產業配套企事業單位(機構)等。在福田區產業協作地區開展區域協同的項目,可參照執行本政策條款。
四、若干措施主要內容有哪些?
《若干措施》共14條,主要包含以下五個方面:(一)強化產業底座支撐能力。一是優化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二是構建普惠算力服務體系。三是加速創新成果中試驗證。(二)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一是推動企業研發創新。二是強化核心技術攻關能力。三是推動行業標準體系建設。四是打造智能硬件創新標桿。(三)聚力增強產業發展能級。一是健全質量檢測認證體系。二是提高核心零部件的量產能力。三是推動創新應用示范。四是促進重點領域首臺突破。(四)推動產業集群生態培育。一是強化高質量產業創新平臺效能。二是拓寬產業空間供給渠道。三是強化高端產業人才支撐。(五)附則。對《若干措施》適用對象、實施有效期限進行規范界定。
五、該若干措施有無期限,有效期是幾年?
有。本措施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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