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科技創新局關于《全球智能芯片創新中心遴選方案》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9-28 09:59來源 : 區科創局
為推動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提升福田區科技創新強區實力,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試行)》(深府〔2016〕80號),結合福田區的產業發展規劃,現就全球智能芯片創新中心項目制定如下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
一、項目名稱
全球智能芯片創新中心
二、意向用地單位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集成電路作為信息產業的基礎和核心,是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戰略性產業。集成電路設計是國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發展的行業。集成電路設計水平的高低對于整個電子信息產業的技術水平和系統集成能力都具有重要影響。為了促進集成電路產業設計水平的快速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文件,鼓勵提升國內芯片的基礎研發和配套能力。芯片設計的研究開發成為國家產業政策大力支持的對象。
同時,由于中國集成電路產業起步較晚,國外對中國高技術芯片的封鎖,中國集成電路產業成長較為艱難。目前,中國近八成的芯片依賴于進口,其中高端芯片進口率超過九成,進口集成電路居中國外匯消耗第一名。因此,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動芯片國產化的研究開發。
本項目的實施,致力于打造成為全球領先的集芯片設計、軟件開發及提供整體解決方案為一體的研發與應用示范基地,促進高端芯片國產化,響應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可以促進國家和深圳市集成電路行業的高速發展。
(二)可行性:
項目重點發展的觸控與指紋識別一體化技術、觸摸屏近場通信技術、活體指紋檢測技術等通信及智能識別的前沿技術,其發展符合《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鼓勵發展類中“A14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大類中“A1402 消費電子類IC設計服務、網絡通信類IC設計服務、智能卡類IC設計服務”子項。匯頂科技作為全球人機交互及生物識別技術領導者,目前已在包括手機、平板電腦和可穿戴產品等在內的智能移動終端領域構筑了領先優勢,是業內唯一一家可以提供包括顯示屏內指紋識別、活體指紋識別、IFSTM、玻璃、coating、藍寶石在內的全系列指紋識別解決方案的公司。2016年,匯頂科技躋身中國集成電路十大設計公司,名列第六。
全球智能芯片創新中心規劃建設集研發、辦公為一體,定位為國際化新芯片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基地,集新興產業特征和總部企業特征為一體的新一代產業園區,未來將形成研發人員5000余人、 年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產業集群。對深圳市、福田區經濟和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三)建設內容:本項目將構建研發、設計、轉化于一體的集成電路產業體系,包含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深圳市工程實驗室,打造成為全球領先芯片設計、軟件開發及提供整體解決方案的研發與應用示范基地,為深圳市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div>
(四)初步建設規模:根據項目建設規劃,項目總建筑面積57550平方米,主要用于研發辦公。用地規模、建筑規模、土地用途等最終以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
四、產業準入條件
(一)產業類型:《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鼓勵發展類A14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二)生產技術:項目方需擁有核心技術如觸控與指紋識別一體化技術、觸摸屏近場通信技術、活體指紋檢測技術等通信及識別技術。
(三)產業標準:
競買申請人為在深圳市福田區注冊的企業法人,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產品技術國際領先; 國內A股上市公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從事IC設計服務10年以上;2016年度自主知識產權集成電路產品營業收入不少于30億元;擁有與該產業相關的發明專利不少于80項。
(四)產品品質:競買申請人產品已商用于10家以上國內外智能終端整機廠商。2016年銷售額前十的中國IC設計企業。項目用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區范圍內。
(五)項目投入產出效率
1.投產時間:取得用地后四年內建成投產。
2.投資強度:投資強度(單位建筑面積上的固定資產額)≥1.5萬元/平方米。
3.產出效率:用地產出(單位建筑面積上的年產值)≥7萬元/平方米。
4.節能環保:符合國家行業節能標準和建筑節能標準。項目在研發活動中不產生環境污染,自始至終將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程度。
五、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位于福田區中康路東側地塊,7193.87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商業性辦公
(三)土地性質:自用
(四)建筑規模:建筑面積57550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其中15000平方米產權歸福田區人民政府,由競得人建成后以成本價移交福田區人民政府。
(五)土地供應方式:掛牌出讓
(六)供應期限:30年
土地使用權限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及構筑物補償方式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七)權利限制:
1.競得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產業發展監管協議中關于土地用途的規定,嚴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2.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地價與建筑物殘值之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不得轉讓。
3. 項目建設用地競得人因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拍賣或者變賣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次受讓人應當符合原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限定的受讓人資格條件,次受讓人用以經營的產業必須符合轉讓土地時的區政府產業政策并與區政府簽訂產業監管協議。
4.因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又無次受讓人符合受讓條件的,區政府有權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成本價減折舊后的價格優先回購;其中,土地使用權價格為以土地供應合同總地價款為基準,扣除競得方實際使用年期分攤價款后的價格,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價格為其竣工結算時的成本價減折舊之后的價格。
5.競得方取得用地之后,土地使用期內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關系歸屬地不得遷移出福田區;土地使用期內,競得人公司的出資比例、股東發生變化應先經區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備注:用地規模、建筑規模、土地用途及公共配套等最終以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產業類型選自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
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試行)》(深府〔2016〕80號)的規定,現就該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在公示期內,如對上述方案有意見和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與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創新局聯系,逾期視為無異議。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將在以下網站同時發布。
深圳政府在線(http://www.sz.gov.cn)
福田政府在線(http://m.rsunasc.com.cn)
聯系人:唐小姐,何小姐 聯系電話:8367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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