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關于《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的函》的公告(陳雄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24 15:17來源 : 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陳雄鷹(430104********3526):
深圳市朗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021年受福田政府產業資金支持,并對每一筆資金項目提交了書面承諾或監管協議承諾“五年內注冊登記地址、統計關系不搬離福田或不改變在福田區納稅義務”。經查,該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注銷。根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應收回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創新局及深圳市福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現合并為“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審批支持的資金579.52萬元并收取違約金。您是該公司股東,登記股權比例為71.76161%。
該公司于2021年11月發布清算公告,原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創新局(現“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于2022年1月向該公司送達《關于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的函》要求返還福田政府產業資金并支付違約金。在未清償上述債務的情況下,您作為該公司股東于《清算報告》中承諾“投資人保證企業債務已清償完畢,所報清算備案材料準確真實,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币幎?,現要求您按照登記股權71.7616%的比例返還朗仁科技領取的上述款項并支付違約金。
因聯系不到你本人,且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我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公告送達有關規定,在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門戶網站向你公告送達《關于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的函》。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我局領取上述告知函件,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區委大樓2506
聯系電話:0755-83678350
附件:《關于返還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的函》
深圳市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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