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2026年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續簽相關事宜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13 18:00來源 :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號,以下簡稱“352號令”)等規定要求,現就開展2026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續簽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6年共3179戶公租房承租家庭需開展合同續簽事宜(詳見附件1明細表)。
二、續簽條件
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公租房承租家庭續簽條件和審核內容為:
(一)公租房承租家庭提出續簽時,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承租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條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員在租住期間未違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規定;
3.承租人及家庭成員在租住期間未欠繳租金。
三、續簽時限要求
公租房承租家庭請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簽申請,按照操作手冊(詳見附件2)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登錄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申請續簽。租賃合同期滿因公租房承租家庭原因未辦理完成續簽手續的,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將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相關約定進行處理。
四、租金標準
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三十一條、五十條規定,續簽租金標準如下:
(一)基準租金按照深圳市房地產和城市建設發展研究中心評估的最新市場參考租金和根據適用政策綜合確定。具體單套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以合同簽訂時公共住房租金定價管理服務平臺的定價執行。
(二)原公租房政策家庭按市場參考租金的60%確定,承租家庭在續簽時選擇申請收入財產核對的,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收入財產核對報告尚未出具的,租金按照原政策執行。收入財產核對報告出具后且符合限額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區域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30%確定。不審核收入狀況或收入不符合限額標準的,續簽時租金按原政策執行。
(三)特困人員、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承租的,租金按照同期同區域同品質公共租賃住房市場參考租金的3%確定,續簽合同期限按照區民政部門發放證件的有效期確定。
五、續簽流程
(一)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續簽方式為網上續簽,《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公租房承租家庭申請續簽可自主選擇適用原政策或352號令相關規定執行。經區民政部門認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無需提交收入財產狀況審核申請,自主選擇兩類辦法其中一類即可。選擇按照原政策續簽公共租賃住房且符合續簽條件的,不審核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價規則確定。申請流程如下(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

(二)選擇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的,應先進行申請收入財產核對,申請通過后,續簽時將不再適用原辦法。
申請流程如下(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

注意:(1)選擇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的,申請收入財產核對后未按要求到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提交【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申報表】以及【承諾和授權書】、超過收入財產限額的認租家庭,均視為選擇適用原政策續簽。
(2)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過收入財產限額未重新申請適用原政策續簽或者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續簽資格后,申請人未發起續簽合同簽署,導致租賃合同期滿未辦理完成續簽手續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將按照《深圳市福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相關約定進行處理。
(三)根據《深圳市福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乙方住房、戶籍、婚姻、人口等情況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甲方辦理信息變更。
承租人在續簽前應先進行信息變更,信息變更完成后符合續簽條件的,再按規定完成續簽。
操作流程如下:

六、重要提示
(一)公租房承租家庭無續簽意愿、未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續簽申請以及不再符合續簽資格的,應于續簽時間結束前繳清租金并辦理退租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及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回住房。
(二)公租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有《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三個月以內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三)公租房承租家庭人口數減少不再符合原配租公告中住房配租面積標準的,可以申請續簽,對超出配租面積標準的部分按照市場參考租金計收。
(四)2023年8月1日前承租的公租房承租家庭適用新政策《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續簽后,后續再申請續簽均按照新政策規定審核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續簽時其他條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財產超過公共租賃住房收入財產限額的,應當主動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確有居住需求不能騰退的,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確定租金。
七、異議處理
如發現本次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對不符合續簽資格有異議的,應當在本次公示期間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提交復核申請。經復核符合條件的,將按程序通知續簽。逾期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對公示信息無異議。
八、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或深圳市福田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舉報并提供聯系方式,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投訴舉報電話:0755-82575671,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九、其他事項說明
(一)承租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地址:福田區福強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園大廈第1層102號。
(三)工作日業務咨詢電話:0755-82521163、0755-83228237、0755-82799474、0755-82571663。
附件:1.2026年度公租房合同續簽明細表
2.公租房續簽操作手冊
3.2026年公租房續簽基準租金明細表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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