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行政執法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9-15 11:35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在委托事項權限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其執法人員持現行有效執法證進行執法。現將委托執法的事項和權限、主要執法依據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執法事項和權限
(一)委托執法事項
受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區管轄范圍內,在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職權范圍內依法行使下列事項的行政執法權(不含行政強制):
1.對違反轄區內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房源分配、使用等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2.對轄區內保障性住房分配后日常管理及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3.與轄區內保障性住房監督管理相關的其他行政執法事項。
(二)委托執法權限
受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委托(委托期限為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8年8月20日),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職權范圍內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執法權限(不含行政強制):
1.執法檢查權。負責對委托執法事項涉及領域進行現場檢查、監督檢查、執法檢查,實施調查處理、取證;
2.違法行為制止權。對在現場檢查、監督檢查、執法檢查中發現違反委托執法事項管理規定有關行為的,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3.現場證據采集權。對委托執法領域各方主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案源登記、調查、取證;
4.提請處罰。擬給予行政處罰的,由乙方提請甲方立案并在調查終結后,提請甲方進行處罰審核,乙方對執法案件的調查取證、文書送達、執行等執法事項負責;
5.協助上級部門開展行政處罰相關工作。
二、主要執法依據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地方性法規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
(三)規章
1.《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2.《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3.《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4.《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
5.《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三、辦公地址、咨詢和投訴電話
(一)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1.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27樓
2.咨詢和投訴電話:0755-82918949
(二)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
1.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新沙路2號國防大廈7樓
2.咨詢和投訴電話:0755-82521163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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