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送達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9-25 09:39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陳*:
因你待業時間超過60個自然日,于2021年5月31日不再符合福田區人才租賃住房貨幣補租(以下簡稱人才住房補租)的發放條件。本機關依據《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深福建發〔2020〕18號)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以及《福田區重點產業人才租賃住房補租協議》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條的約定,對你作出202412-ZF-03《關于收回人才租賃住房貨幣補租的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并送達。而你至今未履行《決定書》中義務。
本機關于2025年8月28日向你作出CG-202508-02《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催告內容如下:
1.請你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履行《決定書》所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決定書》所述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通過其他送達方式無法有效送達CG-202508-02《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本機關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電話:0755-82559564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保街道福田花園大廈首層102號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公告送達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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