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達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06 14:24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李天友(身份證號碼:6101****3532):
經核查,你(家庭)承租深圳市寶安區匯裕名都花園(三期)小區7A棟1116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自2023年2月起,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違反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及《深圳市福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本機關已告知你欠租情況,要求你履行繳交房屋租金的義務并支付違約金,你至今仍未履行。
本機關已于2024年4月19日向你作出《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解除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預告知書》(文號:202404-ZF-11),擬作出以下決定:
一、解除與你(家庭)于2022年12月5日簽訂的《深圳市福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合同號:深福租社(2022)匯裕名都花園(三期)0283],收回該套公共租賃住房。合同解除后如你(家庭)未及時辦理退房手續,本機關將按合同約定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費。
二、不予返還房屋租賃保證金人民幣2177.37元。
三、向你收取暫計至2024年3月欠繳的房屋租金人民幣9772.40元,及相應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計算,計至租金付清之日止);請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通過以下方式繳清房屋租金和違約金:(1)存入托收的銀行賬號;(2)到本機關現場領取現金繳款單繳納。
因通過上門、郵寄等方式均無法有效送達有關文書,本機關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預告知書內容有異議,你(家庭)可在收到本預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陳述申辯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園大廈第1層102號,聯系電話:0755-82536074、0755-82563514。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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