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之后,按什么方式分攤到相關業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5-23 09:51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分攤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攤:
(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全體共有部分的,由物業管理區域全體業主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專有部分建筑面積之和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用于部分共有部分的,由該部分共有部分業主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該部分共有部分建筑面積之和的比例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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