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有哪些職責?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2-14 14:08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答: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接受業主大會、業主監事會或者監事以及業主的監督。業主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
(二)編制業主大會年度預算、決算方案;
(三)擬訂共有物業、業主共有資金使用與管理辦法;
(四)組織和監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五)擬訂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收費方案或者需要由全體業主公攤費用的收取標準;
(六)制定檔案和印章管理制度,制作和保管會議記錄、共有物業檔案、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有關文件及印鑒,并建立相關檔案;
(七)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管理規約,催繳拖欠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八)調解物業管理糾紛;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業主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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