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機關辦公大樓出入管理規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0-19 11:35來源 : 區機關事務局
為規范區機關辦公大樓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1、區機關大院工作人員須持有效工作證刷卡進入。
2、區機關大院以外工作人員須持有效工作證或當日會議通知(短信)從二樓刷卡進入。
3、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須出示代表證、委員證等相關證件,由安保人員引導進入。
4、友鄰單位人員、來訪辦事人員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來訪登記,經受訪單位(受訪人)電話確認,從二樓外來人員辦事出入通道進入。參加會議的人員憑當日會議通知(短信)進入。
5、快遞、郵件、外賣、推銷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大樓;施工單位人員必須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并憑有效臨時出入證和身份證進入。
6、地下停車場出入車輛按授權自動感應通行。未經批準,所有人員嚴禁從車輛出入口通道步行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刷卡乘坐電梯出入。
7、攜帶背包、大尺寸手提包等物品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員,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8、嚴禁私自帶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大樓,違者將嚴肅追責問責。
福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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