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務局關于修訂《深圳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補充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8-07 09:39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商務局
深商務規〔2025〕2號
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對《深圳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4〕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八條作出修訂,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將《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款修改為“申報項目如有土建內容的,應符合項目備案(核準)、環評、規劃、土地、工程及建設等相關建設要求。項目涉及的土地、建設場所為租賃的,租賃期應覆蓋項目建設周期,并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租賃場所真實有效的其他佐證材料。”
二、本通知自2025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5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期間受理的深圳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項目適用本通知規定內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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