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06 17:32來源 : 福田區(qū)公安分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本行政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外,凡與經(jīng)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主動公開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行政機關編制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請獲取信息。
本《指南》將根據(jù)需要進行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福田政府在線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m.rsunasc.com.cn)查閱《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主要職能、機構負責人、科室組成、下設機構、政務公開機構等。
(二)資金信息
主要內容:預決算信息和“三公”經(jīng)費。
(三)政策文件及解讀
主要包括:與本行政機關職能和業(yè)務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以本行政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行政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政策解讀等。
(四)權責清單
主要包括:區(qū)縣權責清單(分按部門和按類型)。
(五)公共服務清單
主要包括:區(qū)縣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分按主題類和按部門類)。
(六)其他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工作動態(tài)、通知公告等信息。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按照《條例》規(guī)定,本機關將主動公開應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有機構職能、資金信息、政策法規(guī)、預決算信息、信息公開年報等信息。具體信息可參見《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主要通過“福田政府在線”政府網(wǎng)站和本機關部門網(wǎng)站http://m.rsunasc.com.cn/bmxx/qgaj/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此外,本機關還將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政務新媒體(如”福田警察“微信公眾號、微信視頻號、新浪微博號、今日頭條號、抖音號)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自行前往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進行查閱,地址: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區(qū)公安分局四樓南側401室。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將自上述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網(wǎng)站等予以主動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關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作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情報指揮處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區(qū)公安分局
辦公時間為:9:00-12:00,14:00-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0755-84461770
傳真號碼:0755-82918766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區(qū)公安分局,郵政編碼:518048,
電子郵箱:ga@szft.gov.cn
(二)申請的提出
向本機關提出公開申請,可通過網(wǎng)上及信函的方式提出。網(wǎng)上申請通過“福田政府在線”提出,網(wǎng)址為:https://ysqgk.gd.gov.cn/755242/choice。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
本行政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已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三)申請的處理
行政機關收到申請后應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jù)本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救濟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行政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行政機關將根據(jù)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機構名稱:福田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地址: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區(qū)政府機關大樓416B室;郵編:518048;辦公時間: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聯(lián)系電話(傳真):0755-82929625;電子信箱:ftgk@szft.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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