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27 09:36來源 : 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
一、為何要修訂《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項目后評價是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事后監管的有效手段,是推動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的重要方式。福田區自2015年起探索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全市率先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制度體系,包括1個管理辦法和2個配套文件,形成了項目后評價工作的基本規范,構建了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細化了項目后評價工作程序,對項目后評價參與各方的工作開展提供了詳細的指導。2023年10月,《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深發改規〔2023〕11號)頒布實施,為做好與市級政策配套銜接,亟需對我區原有后評價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二、《辦法》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1.《國家發改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發改評督規〔2024〕1103號);
2.《廣東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粵發改投資〔2011〕1192號);
3.《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十七號);
4.《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深發改規〔2023〕11號);
5.《福田區政府投資全過程管理辦法》(福府規〔2023〕1號);
6.《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福府規〔2023〕3號)。
三、《辦法》修訂經歷了怎樣一些程序?
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區發改局啟動《辦法》修訂工作,緊鑼密鼓開展調研座談、反復討論、起草《辦法》初稿、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集體審議等一系列工作,不斷完善《辦法》文稿。《辦法》于2024年8月22日正式印發,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辦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辦法》共六個章節、二十七條,相對于修訂前,增加7條,刪除5條,修改10條,具體包括:總則、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成果應用、監督管理、附則。
五、《辦法》修訂較之前主要有哪些變化?
新修訂的《辦法》主要在以下方面進行了調整:
(一)調整后評價項目范圍。一是將項目納入后評價預選庫的時間節點從“通過項目驗收”修改為“通過竣工驗收”;二是著重對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開展后評價;三是進一步強調高質量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構建、新質生產力、雙碳等,將推動高質量發展、政府投資決策具有指導作用和借鑒意義的項目、對技術創新、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有著較大影響、建設條件復雜等項目納入后評價重點范圍。
(二)對接全流程監管平臺。一是運用全流程平臺選取后評價項目,從平臺獲取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篩選平臺實時評分偏低的項目納入后評價計劃;二是運用全流程平臺收集項目資料,明確項目單位應會同建設單位按時在平臺提交完整的后評價資料。
(三)強化項目單位責任落實。一是明確由概算申報單位牽頭組織項目單位、建設單位配合項目后評價工作開展;二是細化項目單位、建設單位具體配合的工作事項,并強調落實項目后評價整改的工作職責。
(四)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一是規定及時向市投資主管部門、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后評價工作情況;二是提出將影響決策的關鍵信息及時反饋至有關部門作為參考。
(五)豐富評價方式方法。一是在單一項目全面評價、某一問題或階段專項評價、多個項目綜合評價的基礎上增加分期評價,對前期項目進行后評價指導后期項目決策論證;二是明確根據項目特點和后評價任務要求選擇一種或多種方法開展評價工作,注重定性和定量相結合。
(六)加強監督管理措施。一是新增對區發展改革部門以及區有關部門在項目后評價過程中存在的不當行為的有關處理措施;二是對后評價承擔機構的不當行為做出相應明確的處理規定,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三是明確后評價工作經費納入區發展改革部門預算。
(七)其他修訂。一是參照市級后評價管理辦法優化部分條文表述,基本原則與市級辦法保持一致;二是對照《全過程管理辦法》修改項目單位、建設單位等有關定義;三是根據新出臺的國家、市級后評價管理辦法和區級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更新依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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